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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支持军事法院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2012年07月24日 10:13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为进一步加大对军事法院工作的支持力度,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军事法院工作的通知》,积极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军事法院工作,把军法工作纳入人民司法事业总体予以通盘考虑、统筹谋划,进一步加大军事法官教育培训力度。要研究规范军事法院民事案件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听取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法院和部分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尽早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要主动做好军事法官转任地方法官工作,坚决贯彻中央要求,主动协调人事主管部门,按照接收程序和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及时办理法官转任手续,妥善解决好军事法官转任人员的职级待遇问题,将中央关于军转干部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努力实现军地法院之间信息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益。(常卫国、曹雷)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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