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陆军战略转型:逐步向“攻势防御”转变(3)
中印边界谈判回顾
1988年12月,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访华,为中印边界问题最终解决开设了最高层对话渠道,签署了《中印联合新闻公报》。
公报指出:重新讨论边界问题;用和平友好方式解决边界问题;在讨论解决边界问题的同时发展两国其他方面友好关系;成立边界问题联合工作小组。
1991年12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访印,与印方就边界问题达成四点共识。
四点共识为:通过友好协商早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边界问题解决办法;在边界问题最终解决前保持实际控制线地区的和平与安宁;边界问题等分歧不应该成为两国发展关系的障碍;同意将两国边防人员不定期会晤改为定期会晤。
1993年9月印度总理拉奥访华,双方签署的《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将中印边界问题解决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双方同意中印边界问题应通过和平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双方互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确认中印双方边界上有一条“实际控制线”,并且严格尊重和遵守这条“实际控制线”;主张双方把实际控制线地区各自的军事力量保持在与两国睦邻友好关系相适应的最低水平。
1994年2月3日至4日,中印边界问题外交和军事专家小组在新德里举行首次会议。
中印边界问题外交和军事专家小组会议在新德里和北京不定期轮流举行。
1996年11月至12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印,双方签署的《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定》。
协定有助于加快核实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的进程,进一步维护边界的和平与安宁。
2003年10月23日至24日,中方特别代表、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和印方特别代表、国家安全顾问兼总理首席秘书布拉杰什·米什拉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了会晤。
自此,拉开了中印边界问题特别代表会晤机制的大幕。
2005年4月10日,中印第五次会晤在印度新德里举行。
中方特别代表、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与印方特别代表、国家安全顾问纳拉亚南就解决中印边界问题政治指导原则的协定达成一致。具体内容为,双方要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两国关系大局的政治角度出发,通过平等协商,寻求公平合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边界问题方案。
2005年9月26日至28日,中印第六次会晤在中国北京举行。
中方特别代表、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与印方特别代表、国家安全顾问纳拉亚南就中印边界问题解决框架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同意,要在已经取得的成果基础上,从两国关系大局的政治、战略高度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而建设性地探讨解决边界问题的框架,推动边界问题早日获得公平合理的解决。
2009年8月7日至8日,中印第十三次会晤在印度新德里举行。
中方特别代表、国务委员戴秉国和印方特别代表、国家安全顾问纳拉亚南深入交换意见后表示,将努力推进框架谈判进程,寻求公平合理和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边界问题解决之前,双方要共同努力保持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
2010年11月29日至30日,中印第十四次会晤在中国北京举行。
中方特别代表、国务委员戴秉国和印方新任特别代表、印度国家安全顾问梅农回顾了新世纪以来两国关系的全面快速发展,一致认同将从两国关系发展的大局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政治指导原则精神,努力推进谈判进程。
2012年1月16日至17日,中印第十五次会晤在印度新德里举行。
中方特别代表、国务委员戴秉国和印方特别代表、国家安全顾问梅农坦诚深入地讨论了中印边界问题和共同维护两国边境地区和平与安宁等事宜。会晤期间,两国政府代表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中印边境事务磋商和协调工作机制的协定》,这一协定旨在及时就边境形势沟通信息,妥善处理边境事件,切实开展在两国边境地区的其他合作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