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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依法从严治军不能照搬西方建军治军模式

2014年11月25日 14:2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阐释“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时首先指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这一理论要点应当如何理解?就相关问题,中央台记者采访了西安政治学院副院长陈耿教授。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坚持和弘扬我军优良传统,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军情的法治道路。

  陈耿强调,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我军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是我军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铸就的立军之本和建军之魂,是我们党正确把握中国革命特点规律得出的科学认识。

  它是实践证明了的符合我国国情军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军事制度,必须始终不渝坚持下去,决不容动摇怀疑。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在党的领导下、遵循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行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政治指向。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既是最高的政治要求,也是根本的法治要求,它不仅应该体现在宪法、国防法、政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里,更应该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中,体现在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

  陈耿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有利于坚持和维护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决不能照搬西方建军治军模式。

  要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把党关于建军治军的新理念新成果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善于从法理高度旗帜鲜明批驳“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和制度落到实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运用法治手段发展和完善党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领导制度,并使之具体化、规范化,以法律的强制力保证这些根本制度得以顺利贯彻实施。

  陈耿表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过程中,还必须创新军队党的建设制度机制,规范完善党委决策程序方法。

  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加强对官兵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上的考核监察,确保党指挥枪的原则制度落底见效。军委主席负责制,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我国军事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根本制度的最高实现形式。要围绕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全军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记者朱梁文轩)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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