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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政府将修改自卫队法 拟解禁集体自卫权地域限制

2014年12月30日 16:44 来源:环球网 参与互动(0)

  据日本《读卖新闻》12月30日报道,为在威胁日本存立的“存立事态”发生时日本首相能够命令自卫队出动,日本政府及执政党近日开始对有关日本自卫队“防卫出动”的相关规定展开了调整。

  据悉,在日本新“武力行使三大条件”中,将本国未受攻击,但存在“与日本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国家受到武力攻击,且日本的存立受到威胁、日本国民的生命及自由存在从根本上受到颠覆的明显危险等状态”规定为“存立事态(暂称)”。

  据报道,对日本自卫队“防卫出动”等规定进行调整的修正案将在下届日本通常国会中提出。该修订案预计将以7月份在日本内阁会议上决定的政府新意见为基础,使得在限定条件下行使集体自卫权变为可能。此外,还解除行使集体自卫权在地理方面的制约,使得中东扫雷时也可行使集体自卫权。日本政府计划在经过自民党、公民党两党的协商后,于2015年1月中旬整理好全部相关法案概况。

  在日本将出台的新《自卫队法》和《武力攻击事态法》中,将把“日本遭受直接武力攻击的状况,或者明显面对将遭受武力攻击的危险的状况”称为“武力攻击事态”,届时日本首相可命令自卫队“防卫出动”,并可以行使武力。

  7月1日,日本政府临时内阁会议通过了修改宪法解释的决议案,宣布日本将有限度地解禁集体自卫权。所谓集体自卫权,是指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权利。根据日本政府对宪法第9条的解释,日本行使自卫权仅限于本国直接遭攻击后作为反击的“个别自卫权”,且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日本遭到紧急不当的武力侵犯、没有其他合适手段可以排除侵犯、武力行使控制在“必要最小限度”。

  而根据新的内阁决议案,日本行使武力的三个必要条件为:日本遭受武力攻击或与日本关系密切国家遭受武力攻击,日本的存亡受到威胁,国民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之权利有被根本颠覆的明确危险;为排除上述危险,确保日本的存亡和保护国民,无其他适当手段;武力行使限于“必要最小限度”。有评论称,新的“三条件”将日本行使武力的条件扩大到了其所谓“关系密切国家”遭受“武力攻击”、日本的安全面临“明确危险”时,但何为“关系密切”,何为“明确危险”,并无清晰的标准,这就为日政府根据需要扩大解释提供了可能。(实习编译:王清玄 夏毅敏 审稿:马丽)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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