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对发展中国家
影响更大
“绿色买路钱”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影响显然更大。
中航协副秘书长柴海波认为,此举并不是一种直接的减排手段,对节能减排没有产生直接和实际的效果,而是单方面建立的一种以节能减排名义实施的具有金融性质的制度,只会阻碍和抑制发展中国家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另外,法令的实施范围超越了欧洲的管辖权,违反了国际法并触犯了国家主权。法令实施的对象是颠倒的,不是针对飞机和发动机制造商采取措施,而是直接对航空运输企业下手,减排没有直接从源头抓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杨彩霞表示,欧盟征收航空“碳税”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该指令针对所有国家的航空公司,由此将不需要承担强制减排义务的国家的航空公司纳入了强制减排体系;该指令未能考虑各国航空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合理地遏制了处于成长阶段的航空公司的发展;欧盟以历史排放水平为基础分配初始排放权,这实际上使发展中国家承担了比发达国家更重的减排义务。”杨彩霞说。
以环保为借口
争夺话语权
航空“碳税”实质上属于减排问题,不仅涉及诸多技术、贸易等层面的协商,更需遵循“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减排原则,当前条件下欧盟单方面急征航空“碳税”,本质上是一种“绿色壁垒”,是以环保的名义,强取他国产业利益。
中国民航干部管理学院副教授邹建军指出,欧盟碳排放交易法令本质上是在以环保为借口争夺全球话语权。
邹建军说,这种交易制度形成一种新的制衡手段,迫使他国加入其绿色技术的对外出口。其清洁能源产品、飞机技术、航空器制造技术,都可能提出相应的交换要求,也就是说他国可能要为此支付昂贵的费用。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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