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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2日 14:52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打通民间资本和实体经济通道

  今年7月,陕西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16条《意见》),首次明确“以民间资本阳光化、规范化为主旨支持神木县争取国家级金融改革试点”。

  除16条《意见》力挺神木外,省级领导在调研中表示,陕西省委、省政府将赋予神木县一级经济管理权限,把神木作为省直管县改革的试点和全省金融改革的试验区,实行政策单列。

  16条《意见》对于深陷囹圄的神木来说,意味着是可贵的希望之光。

  16条《意见》要求神木要开展一系列金融改革创新,首先是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管理和引导,区分性质、分类处置,加大对非法集资打击力度,不断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按照16条《意见》,文件还要求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扩大资本金规模,支持设立财政资金引导、贷款需求企业参与的会员制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组建专业化民营投资公司。

  同时,省政府的构想还包括在榆林、延安分别开展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建立由省发改委主导的省市重大项目与民间资本对接机制。以上16条《意见》的落实将由陕西省金融办牵头,榆林市政府、神木县政府、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配合。

  在16《意见》发布不久后,神木县亦申报了国家级民间金融改革试点县,对于此方案能否最终获批和方案中构想能否实现,神木县很乐观。“这个方案是今年8月已上报到省政府,需要省政府的批准才能再向上申报,省上还是比较支持的。”神木县金融办主任刘琦云非常有信心。

  按照《神木县国家级金融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改革试点县申报方案》,神木县的目标为:建设一个中心,即晋陕蒙经济区域金融中心,辐射周边区域的资本枢纽。即把神木县建成金融生态示范县和县域金融创新试验区,着力创新金融机构发展模式、金融服务功能及金融政策制度。

  “事实上,就是打通了民间资本和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给活跃的民间资本找到投资的出口,把分散的民间资本聚合,而且再合法地集中力量去搞投资。”神木县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委员、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白永秀认为,神木乃至榆林的民间借贷早就应该规范化,由于当地民间资本雄厚,规范以后将对当地发展产生更积极的作用。

  不过,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神木县国家级金融改革试点仍然停留在“只差一纸批文”的状态。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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