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图为环境监测人员在监测记录环境空气质量。
◆余桃晶
湖北省环保厅日前公布了今年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根据今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14年1月~10月,湖北省空气质量指标PM10浓度均值较2013年不降反升,而且增幅较大。面对日趋严重的环境状况,11月28日,湖北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督办工作电视电话会,打响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严格考核
“治气”不力将被问责
湖北省近期公布的全省空气质量状况通报显示,今年1月~10月,全省PM10浓度均值较2013年不降反升,较2013年同期上升15.2%,较2012年同期上升24.7%,全省各地除武汉市PM10浓微降外,其他市、州PM10浓度均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部分地区的PM10浓度均值特别高,超过了130μg/m3。
据悉,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与各省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7年,湖北省PM10年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12%。
而根据2014年环境保护部、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将湖北等非重点地区的PM10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2014年度PM10年均浓度要比2012年考核基数减少1.2%。
当前,湖北省各地完成年度目标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国家对各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严格的年度和终期考核。未通过考核的地区,将会被问责、约谈、限批。” 湖北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介绍说。
为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今年,湖北省政府与全省17个市(州)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考核。
湖北省政府结合全省实际印发了《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率”纳入2014年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提出了考核要求。
《办法》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概括为10项指标: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大气环境管理。
《办法》考核采用评分法,分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根据《办法》,没有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这一地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将被约谈,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评文件审批也将被暂停。没有通过终期考核的地区,除了被暂停这一地区所有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评文件审批外,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约谈这一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表示,如果空气质量改善考核不达标,今后各地市将面临约谈问责以及新项目的区域限批。
超常决心
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实施停产整顿
据了解,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是PM10的重要来源之一,近年来,随着湖北省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源的排放量一直处于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