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推手“拆二立四”:朋友说我是一个真小人(3)
董倩:
好的,谢谢洪教授。
那么我们来看寻衅滋事罪,还有非法经营罪,这是警方提到“秦火火”还有“立二拆四”的时候所涉及的一个罪名。那么接下来我们要关注的是,当这种网络上的谣言几乎每一天都在我们身边上演的时候,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播放短片)
解说:
当“秦火火”、“立二拆四”这些人在网络上兴风作浪多年的恶果是,眼下的互联网已经成为谣言的集散地。就在昨天下午,网上又在传播成都奥克斯广场发生公交劫持事件的消息。微博中还说劫持者持有爆炸物,公交车上有人在哭,车上有小朋友,警察已到正在劝他,希望不要伤及无辜群众。面对快速传播的消息,当地一些媒体甚至进行了突发新闻报道。然而当记者第一时间赶到奥克斯广场,周围群众却表示没听说发生过劫持。
记者:
你应该就是在这个楼上上班是吧?
现场目击者:
对,在这附近。
记者:
当时你是在几楼,是目击了这个过程是吧?
现场目击者:
看了一下。
记者:
那你看到的是什么样子?大概是几点?
现场目击者:
应该是(21日下午)两三点钟吧,大概是三点钟左右吧。
记者:
三点钟左右。(纠纷)在这儿持续了多长时间?
现场目击者:
可能有一二十分钟。
记者:
但是是像网上谣传那种有人有爆炸物?
现场目击者:
没有,没有,没有这事。
记者:
完全没有是吗?
现场目击者:
真没有,哪儿有什么爆炸物啊。亲眼所见,什么劫持、爆炸这些,我觉得没这回事。那些人后来全部都上公交车走了。
解说:
假消息的迅速传播,使得成都市警方不得不在今天凌晨3点15分紧急辟谣,而涉嫌造谣的两名嫌疑人刘某、赖某已被依法查处。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治安署署长苏俊良:
目前刘某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恐怖信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被依法刑事拘留。赖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被依法刑事拘留10日。
解说:
耸人听闻是这类谣言的共性。就在半个多月前,微博上出现了更加耸人听闻的一条消息。8月3日晚,湖南省湘乡市花坪镇,一辆私家车撞伤一名15岁小孩,车主勾结交警将受伤小孩装入麻袋欲毁灭现场,被附近村民及伤者家属发现后拦下,因交警将装有伤者的麻袋直接从车上扔下,引起围观村民愤怒围殴交警,所驾警车被村民扣下,受伤小孩因厌恶救治已经死亡。这条微博一经发出,社会又是一片哗然,那么事实的真相到底如何呢?
现场目击者:
因为没有及时通知那个家人,你先把他尸体拉走,他肯定家人有一点气愤对不对?
湘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魏瑞文:
我们联系了,联系了四五个人都没有人接,后来有一个接了,是死者的家属。
解说:
而最终的证据显示,这又是一条耸人听闻的造谣。我们不知道消息发布者在轻轻敲击手机的时候,他的内心言之凿凿的细节到底是怎么想象出来的?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记者:
你微博的内容是根据谁的描述发出来的?
死者堂哥肖某:
其他旁边的人说了一些,你说一句,他说一句,然后自己想得复杂,然后也就夸大了事实,在网上发表这样的言论。
记者:
你在事发现场吗?
肖某:
没有。
董倩:
我们的职业是记者,记者的天职就是去追逐真相,但是我们现在有5.6亿的中国的网民,我们不能以对记者的这样一个要求标准,去要求每一个使用网络的网民。那我们现在又要做到有理性地去使用网络,到底应该怎么去平衡?怎么去做?接下来我们连线国家行政学院的汪玉凯教授。
(电话连线)
董倩:
汪教授,我们现在有这么庞大数字的网民,现在通过一系列的网络造谣的事件,我们意识到这是一个需要去净化的环境,我们是要理性的去使用这些网络,那您的观点,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那么在识别这些信息的时候,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识别?另外每个人身上应该承担一种什么样的责任感?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你好,我觉得互联网现在快速发展,确实为中国老百姓提供了一个广泛自由表达的途径、也是可以提供非常重要的沟通的平台,但是这个网络如果说一旦出现了非理性的参与,甚至出现造谣犯罪,我想它就完全和这个网络的属性发生了变化。
我觉得首先我们在网上表达的时候要理性,不能情绪化。就是我们看到一条微博,看到信息后,要准确的判断,要从理性来判断它的是非曲折到底是什么。当你没有判断清楚的时候千万不要轻易转发,某则你就可能成为了一个谣言的传播者了,这是第一点。再一个,你要守住法律的底线,你本身不能造谣。第三点你要有道德底线,包括我们评价一些社会问题的时候也要守住道德底线、法律底线。
董倩:
好的,谢谢您汪教授。
时间的关系,只能说到这里了。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