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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反腐三人谈: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2)

2015年07月07日 20:4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互动()

  主持人:您讲的特别形象,刚才有句话印象特别深,就是说我们党纪的网眼儿要比国家法律的网眼儿更加严密。姚老师对此有什么看法?

  姚桓:谭主任这个话让我想起了一个历史故事,就是在革命战争年代有一个老红军叫黄克功,他当时对一个抗大的女学员刘茜逼婚,结果逼婚未成,他把她给打死了。怎么样处理黄克功这个事呢?确实引起了我们领导深深地思考,毛主席给边区高级法院院长雷经天写了一封信,这个话我记得还很清楚。毛主席是这样说的:“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因为你是先进分子,你担负着更艰巨的历史使命,这个在革命战争年代就是党的纪律严于法律,这个思想已经有了。我们成为执政党以后更必须坚持这一点,为什么呢?执政党是社会的表率,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我们也要领导人民执行法律,我们要带头遵守法律,首先就是要从严治党、遵守纪律。如果我们党不能够实行从严治党,不能用严格的纪律去管住,像谭主任说管住我们的党员,管住党员领导干部,那么我们这个依法治国从何谈起呢?这个就是党纪严于国法的理由存在。

  主持人:您从深入浅出的故事入手给我们讲明白了为什么党纪要严于国法。有一个相关的问题接着请教姚教授:我们在处理党纪这个纪律和规矩的时候为什么要把它放在法律之前呢?

  姚桓: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主持人:对。

  姚桓:简单地说就是四个字,“纪在法前”。我觉得提出这个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也是一个工作的方针,这也是我们治党治国的一个政治智慧,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现在谈“四个全面”,我们要全面依法治国,那么首先就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四个全面”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一个重要保证。从严治党,纪律是尺子,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执纪严才能够保证依法治国,如果执政党管不住党员就谈不到治国理政,这个道理是非常清楚的。讲到这儿,我觉得确实有一种偏差,就是我们有一些党员干部觉得违纪是小事,违法是大事,只有违了法才受到处理,违了纪没有什么太大关系,这种思想是特别要不得的。

  从事实上,一个人从违纪开始,一步一步地滑下去,最后不可收拾,我们曾经总结过有些人堕落四句话:一开始叫“常在河边站,就是不湿鞋”,面对一些诱惑还是能够抵制。但是,时间一长放松了,纪律就松懈,就变成了“常在河边站,哪能不湿鞋”,有机会就捞一点。但是,这个一违纪没有纠正就严重了。第三句话,“既然湿了鞋,何不洗洗脚”,鞋都湿了,我洗洗脚也无妨。“既然洗了脚何不洗洗澡呢?”最后掉下去了。所以,这个腐败分子他不是一开始就变成腐败分子,他有一个从违纪到违法的这样一个过程。所以我们要做好这个工作,防止违法犯罪,首先要把住执纪关,执行纪律严,这个就会让他对于法律有一个敬畏,防止他违法。实际上把纪律、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也是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一种爱护,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就会出现一种怪现象,一些违反纪律的东西不追究,但是最后一违法,严肃的处理了,“今天是好同志,明天是阶下囚”。所以,我们一定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违纪的行为要及时处理,防止养痈贻患,防止放任自流,避免更大的损失。

  主持人:刚才姚教授讲的这个党纪就相当于我们第一道防护堤,所以它要挺在法律前面。谭主任长期从事党内的立法工作,您对这个问题有没有看法?

  谭焕民:刚才姚教授把纪在法前的道理讲的非常透彻了,我就结合我们现在正在开展的一些修订党内法规的工作,再做一个补充。为了充分体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要把它挺在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前沿的一个要求,我们目前正在开展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工作,这项工作从去年就开始了,去年8月份我们开始修订,总的考虑我想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大家知道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根本、最重要、最关键的纪律,它是维护我们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所以在政治纪律这块我们要严格依据党章所提出来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规定,要落实好我们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要求,特别是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有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要求,把它细化、具体化。

  第二方面,我觉得是要体现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要删除现行《条例》中与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解决一个“纪”“法”不分问题,也就是说要把“纪”“法”分开,我们这个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什么呢?体现我们党内的特色,体现党纪的特色。去除与刑法和我们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这些条文,将来在修订过程中都应当删除。删除以后并不是说没有了,我们要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就像姚教授刚才讲的,纪在法前,先破了纪,然后他违法犯罪了,你党员违法了也会受到党纪处分,我们要设定专门的条款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一个有效衔接。

  第三个方面就是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补充进《条例》中。优良的作风是要靠严明纪律作保证的。我们修订《条例》要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和新成果,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把它转化为我们的纪律要求,这个也是非常重要的,主要是从这三个方面修订我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主持人:我想接着就这个话题来继续请教您,就是谈到纪律和规矩的时候您刚才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些要求,我们要把它具体化,要把它细化,刚才我们也谈了很多为什么要唤醒党章党规的意识,具体来说,我们的党章中对党员的要求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谭焕民:其实在我们的党章中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我们党的纪律等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也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比如说,我们党章第二条它就规定了,党员你必须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的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章的第三条它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其中它就规定了党员对党要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要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还要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等等。在第八条中明确规定了,每个党员你都必须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就是我们党员要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就是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除了对党员的这些要求以外,党章第三十四条还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特别的要求,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模范地履行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除了这个以外还有更严的要求。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还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我想总的来说就是我们党的十八大以后习总书记提出来的,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到“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就是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干净就是要清正廉洁、一尘不染,担当就要牢记责任、克尽职守,那么还要做到“三严三实”,就是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还要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我觉得这是总的一个要求。

  主持人:姚教授您有什么补充吗?

  姚桓:我想说党章第二条是对党员基本条件的规定、要求,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工作职权和个人利益以外,不得谋求私利和特权,这是一个基本的条例。党章的第三条是党员的义务,这个义务就是党员的行为规范。我们联系一下,第三条具体的行为规范是对第二条具体的一个补充,一个细化的说明。联系起来看,党章对党员的要求还是非常高的,但是我觉得又是应当做到,而且是必须做到的。为什么说是应当做到,又必须做到的呢?就是因为党员是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这些要求我们不能对普通老百姓提出来,那肯定是不行的,但是党员是先进分子,你作为积极分子,你申请入党,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然后接受党组织的教育,有了基本的觉悟,然后把你发展入党,然后再继续对你进行教育,你有基本的觉悟,再加上制度的约束导向,我认为我们作为党员,达到党章规定的要求是可以做到的,是必须做到的,如果你不做到那就不称其为党员了。

  主持人:回到咱们今天讨论的主题“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姚老师您觉得最终我们党章党规意识要落实到行动上,那么怎么样才能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呢?

  姚桓:我觉得首先还是教育。思想为行动引航、引路,教育是基础,还不是一般的教育,抽象空洞的教育,是结合历史、联系实际进行反复深入地教育,使得这个党员懂得我们党所以坚强有力,不断地取得胜利,大家共同遵守党章的要求是一个重要的条件。为什么呢?因为有一位哲学家说过,“历史是过去和现在的对话”,通过历史让党员知道党章重要,再结合现实讲清楚党章的一些规定为什么有道理,就是让党员对党章的规定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因此产生执行党章的这种高度自觉性。

  接着就是要严格地执行党章。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章的要求,对于违背党章的这种现象要及时纠正,对于严重违背党章的规定,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要认真地、严肃地查处,这样就让我们的党员知道党章的规定它是刚性的,不是弹性的,是带电的,不可触动的高压线,这样它才能够执行。因为以往我们确实有一些教训,什么教训呢?就是对党章的一些规定它执行不严,对于违背党章规定纠正的也不力,所以有人感到党章执行不执行是无所谓的,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刚才谭主任讲的“破窗效应”,就无所谓了。所以我们要对违背党章的这种现象一定要严肃的处理,使我们的党员干部对党章产生一种敬畏之心,实际上对党章的敬畏之心就是对党和人民的爱护。因为党章它归根到底反映了什么?反映了我们党的建设事业、党的建设规律,反映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实际上你敬畏党章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是一个觉悟的表现。

  还有一条我觉得非常重要,就是在执行党章的时候一定要坚持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已经写进我们的党章了,无论什么人,无论是职位如何,过去的功劳如何,违背党章都不允许。因为党章对于领导干部如果失去了权威性,那么对于普通党员也会失去约束力,所以从严治党、执行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重要的,对领导干部尤其重要,他要带头执行党章,违背党章一定要严肃的处理。所以,这三点结合起来,我觉得一个就是教育,他是什么?他是自觉。然后制度约束和执行纪律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内在的自觉、外在的约束相结合,我觉得就能够唤醒我们党员、党的干部这种党章党规意识,这样做我觉得我们的党就大有希望。

  主持人:您讲的非常好,也非常全面,尤其是其中您谈到敬畏之心我觉得是尤其重要的一点。谭主任,您在从事党内立法的过程中,我们要把纸面上的党章和党规变成实际的行动,真正唤醒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有哪些工作可以做?

  谭焕民:我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先要通过学习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为什么呢?因为大家知道,我们入党的时候,宣誓的时候恐怕都学过党章,但是有多少人把这个党章一直当做他的精神食粮在学呢?所以我们现在讲的是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不是说以前没学过,是学过的,现在我们要把它唤醒,也就是说要经常地学习党章、要遵守党章,那你就要把它学深、学透、学好,知道党章规定了哪些东西,哪些内容,所以我们要把学习当作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就是说促使全体党员把党章作为一个工作最根本的遵循,要学习党章。其次,我想就是通过宣传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也就是说我们的媒体,要宣传我们的党章党规党纪,要引导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的敬畏党章党规,自觉的来遵守党章党规,我觉得这个也是非常重要的,社会一宣传,大家就会把这个党章作为一个根本的行动指南。第三点,我想就是要通过制度创新来推动我们党章党规意识的唤醒,我们现在也正在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若干准则》,还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这些重要的党纪法规,我们要把它作为一个切入点来体现我们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党的纪律中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把它去除,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还要把我们的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出来、具体化,使我们党纪特色更加鲜明。这样的话,我想通过这样一种修订工作,通过这种征求意见的工作,可以统一我们各级党组织和我们全体党员思想,来唤醒我们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我们修订党内法规的过程,我想也是一个唤醒我们党章党规意识的过程。

  主持人:我们今天谈到了唤醒党章党规意识的很多个点,如果说谭主任您来总结一下我们今天下午这个讨论,您有什么观点?

  谭焕民:为什么我们现在要唤醒党章党规的意识呢?就是因为时间一长了以后,有一些党员慢慢就淡忘了我们的党章党规的意识,所以我说这不仅仅是现在提出来,要作为一个经常性的工作,经常把党章拿出来要进行学习、要进行对照,把它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和行为的一个尺子,作为我们行动的一个标准。

  主持人:那姚教授,请您也总结一下我们今天的讨论。

  姚桓:我想起了两句话,一个是邓小平说的,说马克思主义其实是很朴实的。马克思主义其实不玄奥,它讲的是社会发展最基本的道理,它是科学的,被实践证明的一种道理。你要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就完全能够理解的。另一句话,理解了怎么做?我就想到了那句话,“一个行动比一打纲领都重要”,在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执行党章的问题上更是如此,你懂得了,理解了,坚决执行,一个行动比你说很多空话都重要。

  主持人:今天,就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两位嘉宾发表了非常精彩的观点。我们希望广大的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按照两位嘉宾的提示真正的学习党章,能够增强自己的党章和党规意识。最后,再次感谢两位嘉宾的精彩观点,也感谢广大网友,谢谢大家。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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