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律师称获刑意味裁判生涯结束 量刑合理并非轻判

2012年02月17日 10:16 来源:金羊网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连线采访了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许兰亭律师,请他对判罚做出解读。

  对于量刑是否过轻的问题,许兰亭律师认为量刑基本符合“公平原则”。“从法律上看,最终判罚量刑都符合相关条目。至于具体被判多少年,并不是意义所在。”他进一步解释,“对于裁判来讲,只要获刑就意味着职业生涯的结束,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陆俊受贿78万被判5年零6个月,当年龚建平受贿37万被判有期徒刑10年。对于两者差距,许兰亭认为根本原因是罪名不同。“龚建平因受贿罪涉案,陆俊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前者只要金额超过10万元,最低判10年;后者超过10万元,最低是5年。“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06年刑法修订案中提出,龚建平案是2003年终审。

【编辑:刘通】

>体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