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北京男篮被篮协罚款11万 委屈称安保不归我们管

2012年03月23日 16: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23日电 北京时间今天,中国篮协公布了《对CBA职业联赛北京赛区北京首钢俱乐部及广东宏远俱乐部教练员李春江球员周鹏处罚的通知》,对北京赛区竞赛承办单位和北京首钢俱乐部通报批评,核减北京首钢俱乐部联赛经费11万元人民币,对广东宏远俱乐部教练员李春江、球员周鹏严重警告,通报批评。全文如下:

  2012年3月21日,在2011-2012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总决赛第一场北京金隅主场对阵广东东莞银行的比赛中,距离第三节比赛结束还有4分59秒时,主队3号外援试投三分,客队11号队员对其恶意犯规,裁判员判罚客队11号球员违反体育道德犯规,主队6号球员上前指责客队11号球员,被判罚技术犯规,在此过程中有个别观众向场内投掷了少量杂物,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清理,由于发生在死球期间,未造成比赛中断。在整场比赛中,部分观众多次出现谩骂客队队员的不文明语言;另在比赛结束后客队队员退场时,个别观众向客队球员泼洒饮料。

  这是北京赛区第二次出现较大面积观众骂人的不文明行为,第三次发生观众向场内投掷杂物的情况。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之规定,给予北京赛区竞赛承办单位和北京首钢俱乐部通报批评,核减北京首钢俱乐部联赛经费11万元人民币的处罚。责令北京赛区进行整改,并在下一个主场比赛前上报整改措施。

  比赛中,客队11号球员周鹏对主队3号球员的恶意犯规动作,是篮球场上严禁的伤人动作;对此种行为,客队教练员李春江指挥不冷静,管理、教育不利,负有重要责任。上述行为给联赛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三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广东宏远俱乐部教练员李春江、球员周鹏严重警告,通报批评的处罚。

  对于处罚通知,北京队总经理袁超也对多家媒体做出了回应,他表示:“罚款我们没说的,因为联赛手册就是这么写的。但因为总决赛北京主场搬到五棵松,安保就不归我们管了。第一场比赛前,我们北京队自己的人要进场馆都被安保拦住了,你说我们有什么办法?”

  他还补充称:“我们回去肯定要内部整顿,并尽力去和安保单位协调。但如果球迷还是继续骂,安保单位如果没法解决,那我们还得继续挨罚,问题解决不了。因为没有罚到根本。”

【编辑:燕磊】

>体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