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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足坛反赌案宣判完毕 足协"三巨头"同获刑10年半(7)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6月13日 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蔚少辉

  宣判时间地点:6月13日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职务:前国足领队

  被控罪行:受贿罪

  判决结果: 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蔚少辉利用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开发部副主任、比赛总协调、比赛监督、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领队等职务上的便 利,为他人谋取承办、协调组织商业比赛、俱乐部甲级联赛比赛、聘用国家队管理人员等方面的利益,以及利用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领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 件,通过北京体育大学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体育考试中的不正当利益,1995年至2010年间,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 123.6554万元。被告人蔚少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 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认定被告人蔚少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23.6554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前国足领队蔚少辉供职足协多年,人称“四哥”,在2007年成为国家队领队之前就出手阔绰。在此前的12年里,商业比赛成了他的摇钱树;而在领队的职位上,很大程度能决定一位国脚的入选资格。据媒体报道,蔚少辉在庭审时当众悔恨落泪,称“没做过对不起中国足球的事”。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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