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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足球应建立监督机制

2013年02月19日 15:53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俗话说,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对外公布涉假俱乐部的处罚结果,差不多也意味着中国足坛轰轰烈烈的反赌扫黑运动最后收尾,沪上知名律师富敏荣谏言:“罚过之后,更应吸取教训。中国足协作为行业管理者,不仅要对俱乐部有约束,更要反思自己的不足,保持足够的警惕,建立监管机制,防止假赌黑卷土重来。”

  有不少球迷认为,足协对俱乐部的处罚力度不够。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副主任富敏荣的看法是,如果纯粹从“业务”方面说,扣6分、罚100万元之类的确实有些轻。但如果考虑到中国足坛十几年前特殊的历史条件和环境,对俱乐部的“轻罚”也未尝不可。

  让富敏荣更担心的是,反赌扫黑眼看着已经结束,但足协仍未真正建立起一个动态的、有效的长期监管制度,没有与公安、金融等部门合作建立起一整套长期的动态抽查、防治机制,这不是人们所希望看到的。“不久前欧洲刑警组织查出欧锦赛、世界杯等比赛也有涉假,说明假球不可能因为几次判罚、几个人入狱就消失殆尽。中国足球的从业者们应当保持警惕,建立动态的长效监管机制与惩罚机制,让制度来预防和管理,这才是最重要的。”      本报记者 关尹

【编辑:王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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