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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足球20条"公布 直指青少年足球发展"软肋"

2013年02月26日 09:56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日前联合出台了《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条意见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场地设施建设和利用、加强师资建设、完善定点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等直指校园足球发展“软肋”。

  该《意见》除了强调重视校园足球工作之外,还要求加强对校园足球的组织领导,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将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纳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分工合理、运行规范、监督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大投入力度”的意见要求加强校园足球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定点学校依法创建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形式捐赠和赞助。有望今年实现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也在《意见》中得以重申,其中还明确提到体育部门把校园足球联赛列入授予运动员等级的竞赛计划。这对校园足球人才的出口建设大有裨益。《意见》还要求推动学校足球教育,定点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足球选修课程;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与足球活动并掌握相应的足球基本知识和技能。师资队伍建设在《意见》中也得到体现:各校园足球布局城市要根据定点学校足球工作需要,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争取3至5年逐步落实每1所定点学校中至少有1名足球专业教师;建立健全足球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探索制定鼓励退役足球运动员从事校园足球工作的政策措施等。

  《意见》还提到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足球特长生招生政策,制定足球后备人才认定标准和升学管理制度,畅通足球特长生培养输送渠道。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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