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哨”陆俊狱中受6次表扬获减刑一年 九月出狱
2014年07月02日 16:05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资料图:陆俊。图片来源:现代快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因在狱中受6次表扬,“金哨”陆俊被建议减刑一年。今天下午,二中院在燕郊监狱公审该案,当庭对陆俊作出减刑一年的裁定。这是本市公审的首起减刑案。2012年2月,丹东中院认定陆俊为足球俱乐部等谋利受贿,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其5年半。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