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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曾志伟或因涉嫌掌掴入狱 律师称最高可判监5年(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2月28日 14:14 来源:北青网 参与互动(0)

  据知,在给犯人照相期间,被捕者会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被捕者名字、身份证号码及所犯的罪行。而且每个被捕者都会有一个CRB number(犯罪纪录编号),除非案件撤销起诉,号码才会被取消,但被捕者日后若再犯其他罪行,亦会用同一个号码。

  至于普通袭击一旦罪成,按侵害人身罪行条例第212章40条,最高刑罚会被判监一年,而刑事恐吓是严重罪行,按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27条,罪成最高可判监5年。

  艺人指证

  据了解,曾志伟实时叫人代他找律师,但由于半夜三更,加上有的律师不愿趟混水;结果等到第二天,才找到现职律师的前艺人卢敏仪,到警署协助。

  “曾志伟通宵在警署,用超过四个钟录一份好详细的口供,不过好多时他都说自己当时有饮醉,好多事情不清楚。录完口供,志伟就去打手指模同照相,全程他都眉头深锁,之后有警员同他讲,他将会有一个CRB number(犯罪编号),这个号码是终生的,会跟他一世,无论将来犯任何事,都是这个号码,听到这个,他就激动到忍不住流眼泪。直到第二天九点多,有代表律师到场,看了曾志伟之前录的口供,再帮他做了保释手续才走。”知情者说。

  曾志伟被捕前,商人沈嘉伟在18日晚上也曾到过警署协助调查,而在事发期间,全程力挺曾志伟,也有份卷进打人事件的梁汉文,在早前也有到警署助查。

  今次警方对曾志伟作出拘捕行动,据知,除了得到有超过十名当晚在现场做侍应的目击证人提供证据外,更有传有艺人向警方爆料,指证曾志伟。

  黄浩反击

  至于事件另一当事人黄浩,星期日(二十三日)参加由林以诺牧师主持的活动,同行还有陈振聪。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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