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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浙江:未“满月”新车三次故障后被成功“退货”(2)

2012年02月10日 17:22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车主维权可盯牢新“三包”目录

  随着轿车消费日益进入千家万户,消费者对轿车质保期限短、里程少的意见越来越集中,汽车消费维权成了老难题。

  2001年,我省就将汽车纳入“三包”目录。此前,我省就出现过整车换新的成功案例。2010年11月,杭州的吴小姐新买的车在短短四个月时间内就出现多次不能正常使用和危及安全的故障,经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调解,成功从商家换得一辆崭新的汽车。

  去年3月15日,浙江省出台的新“三包”目录,浙江消费者额外享有国家目录之外的30种商品“三包”服务。这其中也包含了汽车这种大件商品。此次浙江新“三包”目录中,将轿车的整件三包期由过去的1年或1.5万公里里程,提高到了2年或4万公里里程。

  新塘工商所副所长印慧告诉记者,根据新“三包”目录的规定,浙江消费者的汽车如果7天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在修、换、退中选其一。如果是7天以上15天以内,可以换或修。

  无独有偶,跟张先生一样遇到汽车质量问题的还有温州经营水产生意的卢先生。春节后,卢先生花5000元订购了一辆厢式冷藏汽车,2月3日提车时发现冷藏车宽度短了7厘米,经温州市工商局瓯海分局南白象工商所调解,经销商承认车型数据出错同意为卢先生更换车型,并赔偿消费者1000元。

  浙江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告诉记者,目前,国家的汽车三包规定还没有出台,但浙江省早在2001年就把汽车纳入“三包”目录,去年又扩大了汽车三包的范围。按照新三包目录和浙江省消法实施办法中售后服务的规定,消费者提出更换汽车的要求是合理的,商家应该予以处理。“可以说在汽车维权方面,浙江省的消费者优越于全国,越来越多的车主权益得到保障。”(王振华 沈玮玮 孙应门 记者高丽莎)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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