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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奥康反倾销案胜诉对中企维权有示范作用

2012年11月20日 10: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20日电 今日,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1-10月我国商务运行情况。谈及浙江奥康鞋业在抗辩欧盟反倾销案件中取得胜诉的事件,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这个判决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提振了中国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激励中国企业能够正面贸易救济调查国,运用当地所在国的法律来维权。

  据悉,11月19日,浙江奥康鞋业收到欧盟高等法院的判决书,奥康在抗辩欧盟在反倾销的案件当中取得胜诉。对此,沈丹阳认为,这个判决当然是很好的事情,有很好的意义或者说有很好的作用。积极作用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起到明是非的作用。欧盟法院的判决裁定欧盟在反倾销调查中没有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待遇。这一点是欧盟过去不曾承认的。中国企业认为欧盟在反倾销调查中对中国企业不公平、不公正,有歧视性,但欧盟方面不承认,现在判决了,起到了明是非的作用。

  第二,起到警示的作用。这个判决限制了欧委会滥用反倾销措施,限制了欧委会滥用自由裁量权,警示欧委会不仅在市场经济待遇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在其他条款的适用上也要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其行政权力,而不能滥用,所以起了警示作用。

  第三,起到了示范作用。这个判决提振了中国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我们有一些企业不太敢跑到欧盟、跑到这些贸易救济调查国运用当地所在国的法律来维权,这件事情中国企业胜诉就起到了这样的示范作用。(中新网财经频道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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