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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超国民待遇消失 外企在华“光环”褪去(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8月12日 07:3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超国民待遇逐渐取消

  近两年,在华外企登上“负面名单”的频率和次数,明显增加。同时,在今年上半年,日本、美国、欧盟等对华投资额出现下滑。

  相比之下,近两年,外企在华的境遇并没有那么滋润了。在华外企登上“负面名单”的频率和次数,明显增加。

  最严重的一类,是垄断、产品质量安全和商业贿赂。

  目前,已经或可能登上“垄断”、“产品质量安全”和“商业贿赂”名单的外企,包括三星、奥迪(德国大众子公司)、IBM、微软、肯德基、麦当劳、葛兰素史克(GSK)等。

  《华盛顿邮报》在报道中援引BDA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邓肯·克拉克(Duncan Clark)的说法称,“也许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该报道指出,过去外企高管来华,与外国政府领导层到访的待遇相仿,可以得到国家领导人会见,并承诺建厂将享受税收减免。但现在,外企的首席执行官可能受到高级领导人欢迎,也可能被监管机构或中国国内的媒体大声谴责。

  今年7月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日本对华投资24亿美元,同比降48.8%,美国对华投资17.4亿美元,同比降4.6%,欧盟对华投资35.8亿美元,同比降11.2%,东盟对华投资34.2亿美元,同比降19.2%。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强调,也有很多国家对华投资是增长的,部分有所下降,应该只是一种短期的数据波动,是正常的、未来仍是乐观的。但一些外企的高管,还是不约而同地表现出了谨慎。

  税收、土地等政策的“超国民待遇”取消、劳动力成本上升、监管的完善、本土企业的崛起等,导致了这样的转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卢进勇对新京报记者表示,30多年前,外企入华,早期主要是税收方面的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外方人员个人所得税等。“因为地方政府欢迎、领导重视,虽然很多方面没有明文规定,但外企在申办程序等方面速度都是比较快的。”卢进勇说到,当时中国大陆的环保要求、劳动力成本等都比较低,对外企很有吸引力,而且土地成本,商务成本,包括水、电、物业费等,对外资企业都有很多优惠和照顾。

  新京报记者查询到,1986年10月,国务院公布《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对于在华外企的政策优惠相当具有吸引力。此后各地方政府纷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出了更多针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除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补助基金外,免缴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现行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己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符合前款条件的,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这样的优惠在外企进入中国30年后,宣告结束了。2007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并未单独列出外企条款,而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

  卢进勇说到,中国入世时,除税收外,其他方面就开始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优惠政策基本都取消了。之后经过法规调整,原有的在华外企给予了过渡期,新设立的外企与国内的本土企业各方面的政策基本一致,不再享有额外优惠。

  中国企业竞争力提升

  卢进勇认为,反垄断等不是外企认为存在落差的最主要原因,“当年,在华外企是在跟中学生竞赛,现在几乎是在跟同龄人竞争了。”

  数据显示,1991年,我国的实际使用外资额115.54亿美元,1997年增长到644.08亿美元,是1991年的六倍。

  2013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75.86亿美元(未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同比增长5.25%。2014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33.3亿美元,同比增长2.2%,增速放缓。

  与此同时,就在上个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监管机构近期正在进行的反垄断调查波及多家在华外企,包括上述红极一时的微软。福喜事件也引来媒体和消费者的痛斥,痛斥的对象甚至延伸到曾经备受青睐、近两年却常常上黑榜的肯德基、麦当劳等。

  曾经被“捧着”、“端着”的外企感受到了落差。

  IBM的2013财年,中国地区收入同比下滑了12%,此前几年,这一数字是20%左右。“去年中国区的业绩不佳表现为硬件服务收入下降,主要是受到政府经济政策的影响”,IBM方面这样解释。

  不久前,前文提到《华盛顿邮报》反映在华外企境遇落差的报道,引来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的强烈回应。

  新华社发表的文章称,30多年的内外资共同发展让中国大陆的营商大环境起了化学变化,本土企业借鉴发展,创造了经济奇迹,政府也趋于向服务型转变。但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外资企业为了过度追逐利润最大化,却一味渴求“超国民待遇”,漠视中国大陆法规,放弃一贯的高标准严要求。其不做令人羡慕的标杆示范,却成被依法整治的对象,让人扼腕叹息。

  《人民日报》刊文分析称,中国经济虽然减速,但仍是世界上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从要素优势看,中国的劳动力价格优势有所下降,但规模经济优势仍在。从战略优势看,对于中国这一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跨国公司没有理由不投资中国。改变过去厚外商、薄内商的做法,为所有企业提供一视同仁的待遇,为全体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正是当前中国政府的工作方针。

  对于上述争议,梅新育说到,中国需要对外资保持开放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就应该对外资保持超国民待遇。

  卢进勇认为,反垄断、商业贿赂查处都不是外企认为存在落差的最主要原因。外企感受到的压力,更多的来自商业、投资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内企业竞争力的快速提升。

  “当年,在华外企是在跟中学生(指国内本土企业)竞赛,现在几乎是在跟同龄人竞争了。”卢进勇还表示,在同台竞争的情况下,国内市场上的一些问题仍未能完全解决,也让外企的压力显得更为沉重。比如知识产权问题,外企在华主要靠专利技术、品牌和商业模式,一旦这些出现问题,外企自身的优势就没了。

  不过,梅新育还表示,需要防止规范外资政策的努力走向相反的极端。一种可能的相反极端是运用包括经济安全审查在内的工具对外资收紧市场准入,从而减少外资垄断。

  梅新育认为,对已经形成外资垄断的高度竞争性行业,未必需要直接采用强制拆分之类存量调整措施,也可选择采用增量调整措施。通过反垄断法遏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功能,可以阻止外资垄断者通过经营者集中巩固已经形成的垄断格局,从而让与垄断者竞争的民族企业和其他外资企业更快成长起来。

  “我们这个行业,从市场竞争来看,基本是放开的,外企和国企都玩不过我们这些小草。”刘松笑着说,“我们公司之前就有一些风投,现在又在美国上市了,我们算不算外企?”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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