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超国民待遇消失 外企在华“光环”褪去(3)

2014年08月12日 07:3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 故事

  一个外企员工的十五年:有“二等公民”的感觉

  李宇发现,即使中国员工熬了十几年,升迁到了最高的“部长”级别,在公司里的话语权仍然比不过一个韩国的科长。

  15年前,刘江和李宇一同毕业,两人选择了不同的人生道路。15年后,回顾当时的选择,李宇有些唏嘘。

  2000年,在一个宿舍厮混了4年的刘江和李宇从大学毕业了。刘江去了一家政府事业单位,每月800元工资。李宇去了一家韩国跨国巨头的中国分公司,月薪2300元。

  在大学期间,刘江和李宇是一对志同道合的朋友,两人一起入党,一起竞选学生会干部,一起找工作。李宇说,当时大学生找工作的首选是外企,因为工资高、待遇好。

  “当时宝洁、摩托罗拉去学校招聘时,大学生排长队递简历。当时摩托罗拉给大学生开的月薪是4000元,也有民营企业去招聘,开的薪水在1200元左右。”李宇说,当时首钢也给他提供了工作机会,当时给出的条件是解决北京户口,试用期每月600元,成为正式员工后月薪800元。当时李宇选择了薪水偏高的韩企,希望获得国际化工作环境,为以后的职场生活开一个好头。

  刘江则希望获得稳定的工作,毕业后就去了政府事业单位。

  刚参加工作前几年,两人经常通电话,李宇虽然有时加班,工作节奏相对较快,但薪水较高,经常需要各地出差,上班衣着西装革履,所以很有成就感。而去了事业单位的刘江过上了“没有效率”、相对封闭的工作方式。

  但两年后,李宇就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2002年,刘江赶上了单位最后一批福利分房,在北京西三环以非常优惠的价格分到了一套房子。而此时的李宇还和刚毕业时一样,直到2004年才在家人的“大力资助”下,在东五环买了房,生活安定下来。

  工作了五年后,李宇发现中国员工在韩国企业里面是“二等公民”,无论是待遇还是升迁机会,都远远不如韩国员工。

  李宇发现,即使中国员工熬了十几年,升迁到了最高的“部长”级别,在公司里的话语权仍然比不过一个韩国的科长。

  “在公司呆久了,没有前途。到其他公司很难适应。就像鸡肋一样。”权衡再三,李宇选择留下来,等待合适的机会,和朋友创业。

  此时的老同学刘江成了单位小领导,算上福利等,待遇也和李宇不相上下,而且可调动的资源更广泛,言语间“官派”味道越来越浓。

  “你好不容易抓住一根大树的高枝,却发现旁边的小树很快长成参天大树,那些自己瞧不上的小枝桠,如今望尘莫及。”

  (文中刘江和李宇系化名)

  新京报记者 林其玲

  ■ 观点

  “控制垄断更应鼓励竞争者进入”

  19世纪末,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即反垄断法)诞生于美国。企业为牟取高额利润而进行的合并、接管,或勾结起来进行串通投标、操纵价格、划分市场等不正当的经营活动等,都是触犯这一法律的行为。

  这部最早的反垄断法至今已有100多年,被判垄断的案例不胜枚举,2000年对微软的宣判,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一起。

  2000年4月3日,美国法官杰克逊宣布微软滥用垄断地位,违反《谢尔曼反垄断法》。美国司法部官员认为,微软捆绑销售视窗软件和网络浏览软件,排挤了竞争对手,并在视窗软件市场中占据了几乎百分之百的份额,毫无疑问成了一个垄断者。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知名经济学者、产业组织理论专家Richard Schmalensee认为,如果说微软实施了其垄断力量,Windows的销售价格可定在高达2000美元一件的水平上,但事实上微软的定价远在这之下。这就是说,一个拥有垄断实力的厂商没有实施其垄断力量,因而至少从经济学上说不能将之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垄断厂商。

  随着美国反托拉斯法的每一次审判,以及与微软同级别的公司一次又一次被推上涉嫌垄断的法庭,美国法律界、经济界对什么是垄断,反垄断法的意义和具体条款进行着持续的讨论。

  比如,美国联邦储备局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曾表示,“这个国家的整套反垄断法,是经济无知和冲动的大杂烩。”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在1996年时也曾表示,“无论是法官还是立法者都缺乏足够的证据断定一个企业到底是推动了竞争还是抑制了竞争。控制垄断的更有效的办法是鼓励竞争者进入行业,包括国外的竞争者。”

  经济学者、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薛兆丰多年来持续关注反垄断法案,他认为,“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从来都是难以捕捉的。厂商如果涨价,就涉嫌“抢掠”,如果降价,就涉嫌“倾销”,如果稳住价格,就涉嫌“勾结”。

  薛兆丰曾发文称,即使一个企业确实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经济学上也无法推断这是反竞争或损害效率的。在无数的场合,由于约束条件和产业结构的特点,恰恰是激烈竞争才导致了成功企业的规模,而企业必须具备规模才可能带来效率。

  新京报记者 赵嘉妮

【编辑:于恋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