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以上受访者对社区物业不满意 建议出台法规(3)

参与互动(0)30%以上受访者对物业“不满意”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随着中国住房的市场化和商品化发展,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中,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成为继社区居委会后的又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本次调查中,当问到“社区管理中存在各种矛盾主要是谁的责任”时,多数受访者选择物业公司和社区居委会,提及比率为32.31%、30.77%,两者合计占到63.08%;其次是业主自身、地方政府,提及比率为18.02%、15.05%;业主委员会提及比率最低,为3.85%。
本刊记者还对社区内部部分主体做得不到位的具体表现及根源进行了探究。对于物业公司,调查数据显示,物业公司清扫不认真、推卸责任、办事效率低、维修质量差、绿化不专业、自身管理混乱是居民对物业公司不满意的主要原因,30%以上的居民表示问题严重。其中,认为物业公司人员素质低的受访者高达56.84%。
本次对物业公司表现差的根源进行调查时发现,物业公司人员素质低、专业技术差、物业经理素质低不敢管、政府和业主都没有对物业公司的有效管理等是导致物业公司水平低、服务差的根源。
对于社区居委会,本次调查数据显示,社区居委会办事效率低、只注重完成上级任务、面对矛盾推诿回避、对物业公司不监督管理是广大居民对居委会不满意的主要原因,25%以上居民表示问题严重。其中,认为社区居委会办事效率低的受访者高达68.08%。
当然,居民自身也有不少问题。调查结果表明,居民(业主)只顾自家、乱停车、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遵守社会公德的表现,增加了社区管理的矛盾和困难,30%以上的居民表示问题严重。
调查中居民对自身表现差的根源也进行了剖析。64%被访者认为居民自身个人主义严重是居民自己制造矛盾的根源。另外,缺乏基本的法治观念、个别不道德业主势力太强、对业主不道德及违规行为缺乏制约实施人等,也是导致居民自身制造矛盾的根源。
本次数据显示,居民对业主委员会的意见,主要是业委会缺乏与业主的沟通、对业主反映问题推诿、对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等。受访者认为业委会服务不到位的根源,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不专业不专职、缺乏核心人物或核心人物权威不够、内部不团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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