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最高检开放日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7月01日 10:5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6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举行以“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民生民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图为欢迎仪式。

  以公开促公正 以透明促廉洁

  最高检机关举行第六个“检察开放日”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28日下午举行以“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民生民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本网记者跟随来自中央国家机关的代表,知名博主、网络知名人士、新媒体代表,法学专家代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社区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参观了高检院检委会会议室、案件管理中心、“12309”举报电话办公现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等工作场所,目睹了代表们和高检院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之间面对面的互动。

  高检院检察委员会现有18位委员,10位以上委员出席才能开会,10位以上委员同意才能作出决定

  在高检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室,记者看到会议室的内圈是委员的座位,桌上放有委员的桌签,中间是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检察长的座位,相对应的位置是汇报席。工作人员介绍,开会时外圈两侧就座的是列席人员,后排中间是记录席。会议室具有录音录像功能,召开检察委员会时要进行录音录像,举办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时,全院干警还可以通过这套系统同步收看。

  6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举行以“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民生民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图为代表们坐在高检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室委员座位上进行亲身体验。

  检察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主持下的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审议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

  依照规定,高检院检察委员会有八项主要职责:1. 审议在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的重大问题;2. 审议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拟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和议案;3. 审议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等;4. 审议重大专项工作和重大业务工作部署;5. 经检察长决定,审议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重大意见分歧的案件,以及根据法律及其他规定应当提请检察委员会决定的案件;6. 经检察长决定,审议省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的事项或者案件;7. 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部负责人的回避;8. 审议检察长认为需要提请审议的其他议题。

  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必须有全体委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开会;也必须有全体委员的过半数同意,才能作出决定。工作人员介绍,高检院检察委员会现有18位委员,10位以上委员出席才能开会,10位以上委员同意,才能作出决定。如果委员意见分歧较大,意见没有过半数的,可另行审议。

  6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举行以“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民生民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图为高检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室委员座位上的表决器。

  检委会工作有会前准备、会议审议和会后执行督办等三个阶段。会议审议是在检委会会议室里进行,先由承办部门、承办人员汇报;再由委员提问,承办部门回答;后委员们进行讨论,逐一发表意见;接着由主持人发表个人意见,总结会议讨论情况;最后进行表决并作出决定。

  检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少数委员的意见可以保留并记录在卷。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要说明的是,检委会表决议题,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或者按表决器方式。

  6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举行以“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民生民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图为代表们在高检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室体验进行表决的结果。

  检察委员会实行例会制,一般每半个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会议。据了解,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4次,审议决定议题32件次。其中审议了曹建明检察长拟向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5件,审议了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原部长宋晨光涉嫌受贿案等重大案件12件次,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审议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15件次。

【编辑:肖媛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