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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车祸致残妻子要“性福”提离婚 法院判不离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9月12日 16:06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网图 (请作者与早报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这是一个让人很纠结的案件,判决离婚还是不判,结果都很难满意。近日,在法院终审下,阿颖(化名)的离婚请求还是以失败告终。

  夫成残疾人 妻索“性福”提离婚

  阿颖和丈夫阿盛(化名)本来有个幸福的家庭。然而,一场车祸让幸福瞬间化为乌有。

  2004年8月底,阿盛在外出做生意的过程中,发生车祸。虽然经抢救,命保住了,但成了一名三级伤残的人。据悉,车祸造成他特重颅脑损伤,系重度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受害的不仅是阿盛,还有他的妻子和其他家人。

  夫妻矛盾渐生。因为丈夫车祸导致无法正常过性生活,这也加剧了夫妻感情的恶化。

  2008年8月间,阿颖带着女儿回娘家打工。2011年3,她第一次到德化县法院提起离婚,被判决不准离。

  一年后,去年8月份,阿颖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她要求女儿小涵(化名)由她独自抚养。

  为了治病 已向亲戚借款20多万元

  自己身患重疾,而今妻子又要离婚,阿盛坚决不同意。

  他们于2000年经他人介绍相识后自由恋爱,2年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3年有了女儿小涵。要不是那场车祸,这个三口之家的幸福生活才刚刚起航。

  对于妻子的离婚诉讼,阿盛说,自己是为了家庭才外出做生意,以致发生车祸,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阿颖不应该推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不同意离婚。另外,他为了治病共向亲戚借款20多万元。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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