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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整治部分干部热衷于讲段子、传小道消息等问题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1月30日 08: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纪委今日通报河北省委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指出,针对“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有的热衷于讲段子,传小道消息,有的崇尚圈子文化,各种小圈子多。”等问题,采取了四项整改措施,旗帜鲜明地反对山头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分散主义、个人主义。

  据悉,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7月29日至9月25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河北省进行了巡视。10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向河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根据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8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线索5650件、立案6970件、处分7290人,其中新立案厅级干部15件,同比上升150%;县处级干部184件,同比上升149%。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正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都已提出处置意见。省纪委重点查处了邢台市委原书记王爱民,承德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潘晓东等一批省管干部腐败案件。

  2.关于解决“土地和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问题。(1)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土地领域腐败问题突出”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135件,给予106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6人。2014年12月4日,在互联网通报曝光了14起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土地违法案件9起、矿产违法案件5起,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形成很大震慑。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筛选出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出让、土地供应、土地使用、审批征收等方面的26个问题线索。对部分问题正在开展核查工作。

  下一步,将针对违规设置土地出让前提条件、虚假招拍挂出让土地获取好处,违规批准改变规划用途、容积率获取好处,违规批准工业用地和划拨土地搞房地产开发获取好处,土地整治工程虚假招投标、应招标不招标获取好处,公职人员违规开办公司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土地整治财政专项资金获取好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国土系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印发了《关于加强对重要权力事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建立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监测监管的通知》、《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网上远程报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正在制定《关于对违反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2)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一些地方违规房地产项目占90%以上”的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142件,给予86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25人。组织对石家庄、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廊坊等6市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随意改变规划、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石家庄市对违法建设项目分门别类进行整治,组织40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对70个项目采取了查封现场、强制回填、拆除等措施,依法关闭售楼场所102处;依法对8个设计单位、31个建设单位、44个施工单位下达了处罚决定,对13个监理公司实施重点监管,注销4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约谈房地产公司128家,对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21个项目、违法占地的23个项目进行立案查处;正在对包括4名正县级干部在内的涉嫌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出台《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等3个专件,分别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健全招拍挂程序、加强容积率硬性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加大综合执法的力度。保定市对140余处、4.3万平方米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对70余家涉嫌违法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法处理了73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3名工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

  省政府成立由主管住建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利用半年时间进行专项整治,下发了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方式和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已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进行了动员部署。2015年将围绕整治城建领域腐败问题,从规划、招投标、房地产、城建、查办案件5个方面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动态监测制度,2015年上半年实现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监测全覆盖;出台行政案件举报受理办法和违法案件督办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市政项目立项、可研、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提出详细要求;修订《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出台《严格城乡规划管控的决定》、《河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印发《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资格入围及定标随机抽取评审办法》;启动“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房地产开发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落实规划、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公开公示制度。

  3.关于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友经商谋利现象普遍”问题。(1)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友经商谋利现象普遍”、“多名干部的亲属在管辖范围内开发房地产”等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8人。关于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为亲友经商谋利问题,逐一进行了核查,对确有问题的严肃依纪依规做出了处理。全省发改系统对房地产、园林绿化、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在建项目,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共自查项目1638个,发现18个房地产项目招投标存在问题;对43个建筑规模、投资较大的代建项目全部进行了自查自纠,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跑办手续等问题;对6类254个项目进行稽察,发现该招标未招标、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397个。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均已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2015年将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和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结合查纠的问题和制度漏洞,从领导干部承诺监督、招投标监管、代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审批等方面健全完善了15项制度:一是省委常委公开承诺,决不插手工程项目,决不利用手中权力和影响为亲友经商谋利。二是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监督守则。制定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登记制度、领导干部承诺和报告制度,完善了举报投诉受理制度。三是招投标监督守则。严格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杜绝违法核准不招标和邀请招标;全面推行电子招标制度,减少人为干扰;推行信用综合评价制度。四是项目代建监督守则。完善代建项目评标办法、代建保密工程招标办法、项目建设管理协议。五是项目审批监督守则。修改完善重大项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制度,建立专家评议制度,完善项目公示制度,推行网上审批,减少前置条件。

  (2)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审计抽查两条高速公路55个标段均存在围标串标、背后有领导干部干预”的问题,对荣乌高速、张承高速逐标段进行了核查。已查明44个标段存在围标串标问题,7名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活动,已处理13个标段,正在处理31个标段。对涉嫌干预招投标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潘晓东、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原主要负责人于海,已立案调查;对涉嫌干预招投标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于凤江、原副局长范有毅,及张石高速张家口管理处原处长胡存亮、合同科原科长程级、办公室原主任王铁兵等5人,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为从源头上治理交通领域腐败问题,将加大审计力度,对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全面进行专项审计;全面推行招投标合理定价随机抽取评审法,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防止在资格预审、清标、投标报价等环节出现人为干预问题;制定围标串标问题认定和处理办法,提高日常监管查处力度。

  4.关于解决“国企经营和国资监管中问题频出”问题。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部分省属企业在多项投资和产权交易中国资损失严重、民企获利丰厚、有的利益输送明显”问题,对12个重点问题,进行逐项调度、逐项督办、限期整改。已完成整改4项,正在立案调查1项,共处理相关责任人32人,其余各项正在按时限要求推进整改,预计可直接挽回企业损失5亿多元,盘活企业资产近百亿元。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25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组织处理5人,诫勉谈话5人,其他6件正在调查中。省国资委在项目投资、资金管理等11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了办案专项行动,2014年以来立案是上一年的1.9倍,党政纪处分是上一年的1.4倍。为完善国资监管机制,制定和修订了18项制度规定,包括《关于进一步规范向省政府报告事项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监管企业子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导意见》、《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机构确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产权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运行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等。

  5.关于解决“小官巨腐问题严重”问题。重点抓了“九个领域”、“五个一批”,即针对河北省情特点和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确定了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交通项目建设、城市供水、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医保新农合、车管、公路治超、村官腐败等九个领域,集中时间和精力,实行每周调度、强化督促检查,抓紧筛选一批、查处一批、处分一批、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健全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截至12月20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九个领域问题立案1073件;初步查实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48件,100万元以上的27件,1000万元以上的6件。

  6.关于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针对“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些案件查处避重就轻,有的甚至压案不查”问题,认真开展查结案件“回头看”,对近几年来已经查办的重点案件进行重新梳理排查,正在组织专门力量对一些案件进行核查,确保全部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重点核查对象,核查工作分别明确省纪委常委负责。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纪委(纪检组)承担的10项责任,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纪委书记的责任;正在制定对“两个责任”履行情况量化考核打分标准;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全面落实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制度。印发了《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督察督办工作办法》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2)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个别执纪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解决“灯下黑”问题。省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已立案2人。

  (3)针对巡视工作发现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全覆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巡视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是在提高巡视工作发现问题的能力上,修改印发了《巡视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加大了发现、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和“四风”方面问题线索的分值;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机构和审计机关协作的意见》,建立信息沟通、工作互助、整改督查、交流会商四个机制;印发了《巡视工作台账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截至12月20日,已对10名厅级干部、91名县处级干部立案调查,同时督促查处了一批“小官巨腐”问题。二是在深化全覆盖工作上,采取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市县两个重点,借助省直部门的力量,对374个地方企事业单位本届省委任期内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做出安排。对国土、城建、国资等重点领域安排专项巡视。三是在加强巡视队伍建设上,印发了《省委巡视组组长库管理暂行办法》,对巡视组长实行专兼结合,正在谋划入库人选。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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