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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专家谈从严治党:清除党内“害群之马”生存土壤(4)

2014年10月20日 09:4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人民监督是加强对权力监督的基本形式

  人民监督的形式正从群众运动式的集中监督向制度化的常规监督发展,人民的监督意识正从“要我监督”的被动监督向“我要监督”的主动监督发展,人民监督的方式正从依靠组织的单一方式向体制内外的多元方式发展

  □詹文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从严治党必须发挥人民的监督作用。在世情、党情、国情与民情都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历史时期,只有深刻认识人民监督的作用,不断总结人民监督的历史经验和发展趋势,构建科学有效的人民监督体系,才能取得从严治党的实效,从而得到人民的拥护与支持,夯实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

  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

  早在巴黎公社时就曾实行了人民廉政监督,马克思曾把它誉为一种创举。在毛泽东时代,党就非常重视人民监督。1945年,在同黄炎培谈到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时,毛泽东就明确指出,找到了一条新路——那就是让政府被人民监督,他称之为一种民主,让人人监督政府,人人有这种自觉的责任,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监督思想的理论与现实依据来源于:首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党的执政地位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和中国人民的自主选择。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最高利益,党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也只是被人民选择为利益“代理者”或“委托者”,因而受人民的监督是理所当然。所以《党章》和《宪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有权利对党员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与批评。其次,任何党员干部都不是腐败的天然免疫者,相反,没有受到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异化为谋私的工具,不在人民群众目光注视下的权力运行很容易偏离作为主人的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再次,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权力体系,本身对民主基础的依赖性就很强。没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政策主张和党领导下的政府的公共决策与公共行政,很难真正实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初衷,其合法性和对人民利益维护的实效性本身就容易受到质疑。因此,人民监督是从严治党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权力进行监督的基本形式。

  新时期人民监督的新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党越来越重视人民监督,在监督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人民监督的形式从群众运动式的集中监督逐步向制度化的常规监督发展。自新中国建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前,我们长期沿袭了革命战争时期的斗争思维,惯用群众运动式急风暴雨式的群众监督。改革开放以后,我们逐步摈弃了群众运动,开始探索制度化的群众监督体系,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规定,用制度管人和用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逐步成为一种共识。二是人民的监督意识从“要我监督”的被动监督向“我要监督”的主动监督发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总是通过各种运动或活动来发动群众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人民群众是被动地把它当作一种政治任务来完成,其监督权利的履行是被动式的。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与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公民权利意识大大增强,对党和国家事务的参与意识、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求、对自身能力的发挥和自身价值的追求,呈现出越来越积极的发展趋势。其中“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已成为公众的基本权利要求。因此,通过各种方式表达权利诉求,主动监督党员干部成为越来越明显的新型政治文化。三是人民监督的方式从依靠组织的单一方式向体制内外的多元方式发展。过往的人民监督一般是把批评、建议、投诉、控诉等信息通过一定的形式反映给党和政府各级组织,并充分依靠组织来解决所反映的问题。随着政治民主化、大众媒体的舆论力量的增强和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网络论坛、博客、微博、手机微信等自媒体的出现,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开始向体制内外的多元方式发展。尽管这些监督信息所反映的问题最终需在体制内解决,但是把监督信息公开化并形成社会舆论,逼迫组织予以重视已成为一种新的监督文化式样。

  搞好人民监督的关键

  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人民的监督意识与党员干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仍需加强,如何建立完善的制度化的人民监督体系仍然是需要重视的课题。搞好人民监督的关键在于:一是要构建制度体系。既要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构建较为完善的人民监督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民监督的依法依规理性开展;又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保证法律法规、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人民的监督权力。二是要畅通监督渠道。习近平指出,“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因此既要加强调查研究,沉下身子、走进群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建议与批评;又要不断编织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之网,畅通人民对党员干部权力使用不当的、滥用权力或以权谋私的信访、投诉、举报、控诉等监督渠道。三是要落实回应责任。要建立和完善人民监督的回应机制,明确回应责任,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监督意见作出及时和负责的反应,切实爱护人民群众的监督热情。

  作者系广东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教授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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