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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西藏通报巡视整改情况 严查参加非法组织党员干部(2)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1月31日 10: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反映区直有关部门问题”

  一是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抓住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行政审批等重要环节的信访举报线索,对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坚决依法查处。2014年,区纪委直接立案查办区直部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1件。

  二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51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90项。将80%以上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地市、县级,减少了区直部门“权力寻租”空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对首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41家区直部门进行了验收。

  三是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关于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及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的实施意见》,规范各级政府权力运行。

  2.关于“一些基层干部腐败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力度,共核查基层干部违纪问题线索124件(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人,对6起基层领导干部贪污腐败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

  二是开展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从自治区到地市,成立29个专项检查组,先后对19家区直涉农部门、506家地县直涉农单位、74个县开展惠民资金管理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

  三是加大惠民政策落实监督力度。推进惠民政策、惠民项目资金公开,设立村务、党务公开栏4963个、举报信箱1624个,征求群众对惠民资金的意见建议1700余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措施18400余项。

  3.关于“一些资金项目存在监管漏洞”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检查。责成区发改委牵头,对7个厅局、7个地市的87个项目开展稽查检查,共发现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8个,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责成住建厅牵头,对5个地市、31个县的126个在建施工现场开展建筑市场执法大检查,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责令停工整改工程3个、冻结施工企业5家、监理企业1家。

  二是规范项目审批和招投标。建立区发改委、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等部门重大工程项目审批联动机制,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工作指南》,明确审批内容、权限、流程,并向社会公开。严格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条例》,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电子招标平台。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制定完善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等40余项制度,建立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动态调整机制。责成区财政厅牵头,开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援藏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大检查。责成区发改委牵头,对2001-2013年安排的5572个项目投资划转情况进行逐项盘查,清理出节余资金2.91亿元,安排用于产业发展、改善民生。

  四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对88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地厅级10名、县处级67名、乡科级11名)和4名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实施问责126项,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起,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意见建议200多条。

  4.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规则;召开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电视电话会议,就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了专题部署。7个地市和74个县(区)全部设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

  二是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西藏自治区纪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区纪委对7个地(市)委书记进行了约谈,7地(市)委书记对74名县委书记和163名地市直重要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各地(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对284名地市直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各县委书记对675名乡镇(街道)党委负责人和762名县直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5.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转职能。清理区地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区纪委机关取消或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6个,清理规范区、地、县三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分工;围绕强化执纪办案、党风政风监督,调整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室从2个增加到5个、人员编制增加到40名。7地市纪委分别新组建了2个纪检监察室,执纪办案人员达到单位编制总数的40%以上。

  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建立派驻机构、地市纪委工作情况“月报告”和地市纪委书记工作“季报告”制度,督促指导下级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通报报告具体办法,对个别单位顶风违纪、公款旅游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改进办案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对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实行提级办理;建立案件(问题线索)督办机制,规范审理工作规则和程序,着力提高办案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

  四是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制定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程序规定》和强化巡视成果运用5个配套制度。建立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自治区党委“七人小组”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及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机制。组建了巡视组长库和专家库,增配巡视力量,新组建了2个巡视组。扩大巡视范围,加快巡视节奏,及时将2014年巡视计划从1轮调整到2轮,2015年安排为3轮,积极探索开展专项巡视。2014年共对23个单位进行了巡视,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82件、正在认真进行核查。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会议、文件不够精简”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精文简会力度。对会议文件严格审核把关,定期开展督促检查。2014年以来,以区党委和区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会期、参会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6%、21.2%、31.6%;以区党委、政府(含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文件电报数量同比减少13%;区(中)直单位上报区党委、政府的简报数量同比减少16.9%。

  二是建立发文前置审查制度。按照“每件必审、凡审必严、有错必纠”的原则,提前就发文的必要性、文稿质量、格式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原单位不再办文,截至2014年底已退回文件20多份。

  2.关于“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制定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等规定,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带头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产一线,察实情、听民意、解民忧,整改以来,自治区几套班子成员累计下基层调研126次、321天,各地市班子成员开展调研1560多次、4380多天。

  二是建立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活动的意见》,深化拓展“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等。2014年以来,全区5.6万名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与14万多户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筹措资金5亿多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8.6万余件。

  3.关于“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纪违规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问题的通知》,出台了《西藏自治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力量,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补贴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形成持续高压态势。2014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01起、处理24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38人。

  二是集中开展公车私用、特权车专项整治。加大特权车清理力度,对6、7、8、9字头专段号牌进行全面清查、专项治理,清理使用特权号牌的非公务车辆46台,严厉整治私车挂公牌等特权行为。整治公车私用行为295起,对典型案件进行了实名通报。

  三是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强化了“三公”经费监管。2014年以来,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0.96%、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35.4%,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批次、人数、费用分别同比下降46%、23%、57.4%。

  四是核查领导干部多地多处占房建房问题。制定了《关于干部职工住房建房方面违纪违规的处理办法》,成立了专项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深入各地市和区直机关开展了多次督查,清理违规占用周转房1000余套。

  4.关于“担当进取精神不够”问题

  研究制定了《地厅级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地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突出基层实践和工作实绩导向,注重在维护稳定和反分裂斗争一线、驻村驻寺工作、县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急难险重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发现使用干部。目前,区直单位中80%以上的干部具有驻村驻寺等基层工作经历,45%以上的地厅级干部担任过县乡党政职务,县级领导班子中具有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任职经历的约占40%。自治区主要媒体开辟“艰苦创业、实干兴藏”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不畏艰苦、坚守岗位、敢于担当的先进典型。同时,自治区派出43个督导组,重点检查干部在岗、履职尽责等情况,对脱岗离岗、失职渎职的44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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