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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邓小平西南肃军纪:下连队吃稀饭 怒诛“陈世美”(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7月08日 13:44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邓政委放人

  位于中山四路36号的市委大院是当年中共中央西南局所在地,邓小平、刘伯承、贺龙都住在这里。当时,从西南局到西南军政委员会(今市人民政府)或西南军区(今某集团军驻地)的路比较窄,路况也不好。为了保证首长的安全,市政公司派工人抢修加宽这一段道路。

  1950年夏秋的一个下午,邓小平从军区开会回来,正好路过刚修的这段路,工人们正在铺沥青,用大石头把路挡住了。警卫员推开车门说:“请把路让开,这是首长的车。”“哪一个的车也不行!今天不能过了!”一听不能过了,警卫员急了,邓小平说:“不要急,给他们说一说。”警卫员下了车,怎么说也不行,他怕时间一长,出了事就糟了,于是上车说了声:“政委,你坐好罗!”说完一加油门,“呼”的一声,吉普车一下子从堆放的杂物上冲了过去。

  回到曾家岩,邓小平下车上楼去了。警卫员找到了保卫处的刘处长,说明原委,便和刘处长带了一个警卫班抓人去了。不一会儿,抓了三个工人回来。

  吃晚饭的时候,重庆市里的一位干部和工程队的队长到曾家岩来了,他们告诉哨兵是来赔礼道歉的。刘处长说:“叫他们回去吧,这几个人交公安局处理。”他们一听又说了许多好话,还是没有放人。

  后来,市委领导打电话告诉了邓政委,邓政委叫门岗放人进来。10多分钟之后,邓政委叫警卫员和刘处长到他办公室去:“你们是不是因为下午的事抓人了?”邓政委问。“就是下午挡车的事。”“这点小事就抓人?”刘处长在一边说:“有坏人从中破坏。”“啥子坏人?你们也不调查,听他一说,你就抓人,你们没有这个权利!你们没有听老百姓说穿灰衣服的有权,穿蓝衣服的有钱,穿黄衣服的天天过年无法无天!我看你这两个穿黄衣服的是无法无天!抓人家的人,人家还要来给你们赔罪,你们还不叫人家进来,胡闹!我说三条马上去办:放人!写检查!到工地去认错!”

  警卫员和刘处长都不敢吱声了,马上开车把三位工人送回工地,又向工程队长认了错。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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