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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警察鸣枪阻哄抢追踪:货主或曾主动让村民帮忙(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1月09日 09:0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而在现场,闻讯赶来的和平镇和平村徐家营社干部范英明也对村民进行了劝阻。告诉他们保险公司没来、货主也没来,所以让他们先不要过去。

  其他村的村民都不听范英明的,号称又拾的不是他的橘子。

  为了更好的控制局势,民警以高速公路护坡下一条沟渠作为警戒范围,要求围观的村民远离卡车侧翻现场。但部分村民对劝阻置若罔闻,继续冲上来准备哄抢橘子。在这种情况下,民警燕龙龙站在高速公路匝道上、在远离人群的情况下鸣枪示警。

  燕龙龙:我们的同事在下面进行劝阻,在劝阻的过程中,有些老百姓已经开始推搡和谩骂我们的同事,局面一时失控。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就鸣枪警示。示警之后有一大部分老百姓已经退出了我们的警戒线。

  据张克强局长介绍,经过仔细调查之后,公安机关得出结论:民警在现场对警械的使用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张克强:当天用的是配发的十毫米的防爆转轮手枪,起到的是威慑作用。因为哄抢公私财物已经构成犯罪,在那种情况下鸣枪示警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械武器使用条例,这个我们也已经反复论证了。

  在警方的干涉下,村民的哄抢行为被有效遏制。下午五点左右,在保险公司对李益龙的损失情况进行勘察定损之后,现场事故车辆被拖走。但看着洒满路面的烂橘子,现场仅有的六名养护工人开始犯难。为了尽快恢复交通,李益龙允许村民对散落的橘子进行分拣带走。柳沟河大队民警王堃也证实了这一点。

  王堃:货主他是只要保险公司定损,损一定完,保险公司的人说能捡的都捡走。一喊,就全部上来了。

  另据记者了解,由于部分村民在货主允许之前就进行了哄抢,榆中县公安局和平派出所已经对此事件立案调查。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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