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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文化市场十大案件:网络与侵权均占五成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1月17日 15: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文化部网站消息,在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上,文化部正式公布了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这是文化部连续第六年公布年度十大案件。

  据介绍,2012年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向文化部上报了647件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经过层层筛选,文化部最终评出了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内容涵盖音像、图书、文物、艺术品、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七大市场门类。其中,涉及互联网的案件有5起,涉及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也有5起,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有6起,其中最大案值320余万元,16人被判刑。

  从各级上报的执法数据看,2012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217.6万余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610.0万余家次,责令经营单位改正14.5万余家次;全国共受理举报3.4万余件,立案调查5.7万余件,移交案件3256件,办结案件5.1万余件;全国共警告经营单位11.6万余家次,罚款19321.7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336.2万余元,责令停业整顿1.5万余家次,吊销许可证305家。

  从各地上报的重大案件看,2012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有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广泛涉及不同门类,执法重点比较突出。各地办理的重大案件分别涉及娱乐、演出、网吧、文物、电影、音像、书报刊、印刷、网络视听、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动漫、手机媒体、广播电视等各个文化市场门类。其中,音像、书报刊、印刷等领域的案件共378件,约占总数的58.4%,位居第一,新兴领域的网络文化案件超越传统文化领域的网吧案件,位居第二,出版物及娱乐市场的案件比重较2011年有明显提高。

  二是网络案件办理日趋成熟,办案积极性大幅提升。2012年,全国办理过网络文化案件的省份已达到23个,其中超过10件以上网络文化案件的省份已达12个;各地办理的网络文化案件中由文化部直接下发查处名单案件所占比例从2011年的30%下降为16.1%;各地办理网络案件的案由经统计已达28个,尤其是对网络游戏的执法,基本覆盖《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所有规范条目,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已经从起步阶段日渐走向成熟。

  三是逾六成案件涉及侵权,保护知识产权已成常态。在2011年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2012年文化部积极参与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按季度确定打击侵权假冒计划及重点工作,针对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侵权盗版情况较为严重的领域,部署协调各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进行重点打击。此次各地上报的647个案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达392个,约占总数的60.6%。同时,十大案件中涉及侵权的案件占半数。由此可见打击文化市场的侵权行为已成为各地综合执法机构的常态化工作。

  四是逾半数移交司法,行政与刑事衔接更为顺畅。从上报案件看,不仅办理质量明显提高,显示出市场监管力度逐步加大,手段更加多样。而且,一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涉案财物数额巨大、涉案人员较多、涉及地区较广等的案件,分别由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移交当地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上报的647起重大案件中,已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已经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的有325件,约占总数的50.2%。

  附件:

  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

  一、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游戏“私服”服务侵犯著作权案

  2012年1月9日,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项某某等25名涉案人员均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和70万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至此历时1年多的“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私服’服务、侵犯著作权案”终于落下帷幕。

  2010年10月11日,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提供《传奇》游戏等“私设”或提供“私服”业务。根据举报线索,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前期的证据锁定和分析比对,初步证实其涉嫌存在侵犯上海盛大游戏公司《传奇》著作权行为,并于10月16日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查处。经查明,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上海盛大游戏公司许可,擅自以营利为目的,在网上公开大肆招揽客户,主要从事“私设”或提供“私服”业务,侵犯了上海盛大公司的著作权。鉴于该案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有较大数额的往来交易、侵犯著作权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向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进行了刑事案件移交。

  经过补充侦查,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于2011年1月1日作出刑事案件立案,并由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和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组成了专案组。经过近一年的案件调查,专案组查明,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上海盛大游戏公司授权许可,在网上购买仿制盛大游戏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大型网络游戏《传奇》的“私服”源程序,并进行修改后在网上兜售,且为网上需要进行《传奇》游戏“私服”开区的客户提供“‘私服’开区一条龙”(如制作“私服”程序、提供游戏“私服”引擎、架设服务器、开通联网等)和“私服”游戏广告发布等非法服务,非法牟取利益。经鉴定,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经营的《传奇》“私服”游戏所有版本与著作权人所经营的《传奇》游戏均已经达到实质性相似或同源性,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专案组先后抓获项某某为主的涉案嫌疑人25人,收缴服务器120余台,查实涉案金额144万余元。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月9日作出了最终判决。

  二、谢某某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国家一级文物案

  2011年6月25日,江苏省扬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对扬州红园民间艺术品收藏市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任某某、李某某等人在市场内兜售的铁剑疑似出土文物。经文物研究所工作人员鉴定,铁剑系西汉出土文物,定为三级文物。

  2011年6月28日上午,扬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联系公安部门对任某某、李某某等人的暂住地进行了检查,共扣押物品73件(套)。经调查,上述物品均从扬州市宝女墩汉墓、甘泉老山汉墓、西湖中心村汉墓等墓葬盗掘出土。2011年6月30日,经市考古研究所技术人员鉴定,上述物品中有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8件、一般文物9件(套)。同日,文化执法支队将案件移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管辖,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根据任某某等人提供的线索,文化执法支队与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南下浙江省抓捕犯罪嫌疑人、追缴被盗文物。2012年7月25日,专案组将购买涉案出土文物的浙江人谢某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罪名拘传回扬州。公安部门审查认为,谢某某非法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一案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于2012年10月19日将该案移送扬州市文化执法支队管辖。

  文化执法支队接到公安部门移送案件通知书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谢某某经朋友牵线于2012年在安徽天长从任某某、李某某、陈某某处以人民币6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青铜刀。2012年7月26日,文物鉴定部门对谢某某非法购买的文物进行了鉴定,认为该刀为西汉时期的青铜环首刀,其形制在国内极为罕见,且出土于王侯墓葬,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根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鉴定部门将其鉴定为一级文物,并出具了鉴定报告。文化执法支队调查的情况亦与公安部门移交的材料相互印证一致,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认定谢某某非法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决定给予谢某某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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