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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广州城管局长:百姓不理解可能因方式方法有问题(3)

2013年07月10日 09:3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谈城管遭遇不理解

  “城管形象已‘被妖魔化’”

  代表政府的城管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已“被妖魔化”,“城管”这个词已经被网络“污名化”,成为土匪、强盗、坏人的代名词。这除了有工作人员存在执法过当、语言欠妥、行为粗暴等原因,更是因为长期社会矛盾形成的积怨无处发泄,民众的矛头虽然指向城管,但发泄的是对政府、对社会的不满和怨气。

  南方日报: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近期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城管治理小贩占道经营的满意度较2011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您曾在公开场合讲过“最痛的是社会不理解”,社会为何不理解城管的工作?

  危伟汉:在众多城管“打人”或“被打”事件中,民间舆论与官方舆论明显呈两极分化,公众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代表弱势一方的小贩,哪怕是城管被小贩砍得几乎丧命,民众也对小贩持同情态度,可见代表政府的城管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已“被妖魔化”,“城管”这个词已经被网络“污名化”,成为土匪、强盗、坏人的代名词。这除了有工作人员存在执法过当、语言欠妥、行为粗暴等原因,更是因为长期社会矛盾形成的积怨无处发泄,民众的矛头虽然指向城管,但发泄的是对政府、对社会的不满和怨气。

  南方日报:“六乱”整治过程中,城管工作人员和被执法者的冲突屡见不鲜,“六乱”整治的难点在哪里?

  危伟汉:民间舆论同情弱势群体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广州的弱势群体只是本地户籍的残疾人群、失地农民等,并且以摆摊辅助解决就业,那么广州城管的管理工作几乎没有压力。但问题是,广州只有6.9%的小贩是广州户籍人口,更多的是流动的外来人口,让广州来解决这么多外来人口的摆卖问题,那是难以实现的。

  因此,“六乱”整治最起码的共识是城市对小贩的管理要怎么管理,什么人能当小贩,经营范围是什么,执法部门用什么手段去规范?如果没有规范,“六乱”问题会越演越烈,甚至产生治安问题,甚至是稳定问题。

  我认为,目前“六乱”的难点主要有几个方面:

  第一、根源在于综合执法制度设计的不足。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从影响市容的角度来处罚乱摆卖行为,解决了“七八顶大盖帽管一顶破草帽”的问题,但并不是把环保、交通、治安、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综合起来执行,这就使得行政相对人所造成的涉及这些方面的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被忽略、被遗忘,而是用“影响市容环境”这样一个最轻的条款来兜底,没有能够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第二、相应的执法保障不足;第三、“六乱”现象违法成本太低,屡禁不止;第四、市民对“六乱”的态度复杂,对乱摆卖有厌恶有需求,直接导致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很有限,更加大了执法难度。

  南方日报:未来广州是否可能在部分“禁摆区”限时开放?

  危伟汉:2009年11月城管委组建以来,先后制定了《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整治和规范流动商贩管理工作方案》、《关于划定严禁乱摆卖区域的通告(第一号)》和《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设置工作手册》,全面推进流动商贩规范管理工作。

  近两年时间,城管委划定了230个严禁乱摆卖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因地制宜的设置130余个疏导区,约2万个摊档,引导5万名流动商贩入室入场入点经营,近10万名流动商贩进入内街内巷和成熟社区设点经营。

  同时,打造了5个市级流动商贩临时疏导示范点的升级改造,其中海珠区沥滘、荔湾区南源、白云区萧岗等示范点已完成升级改造。

  未来是否可能在部分“禁摆区”限时开放,这需要大量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选择不同地段试点,然后根据市民意见和试点情况,再来决定是否在部分条件成熟的“禁摆区”限时开放,何时何地可以开放等等,这个问题目前尚无时间表。

  谈队伍建设

  正在研制协管员管理办法

  今年5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关于规范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就明确规定“要建立环卫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逢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相应调整其月基础工资,使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长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匹配”。

  南方日报:城管执法中,既有令人诟病的暴力执法行为,也遇到过暴力抗法。在您看来,城管队伍该如何实现规范化建设?在城管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方面,市城管局未来会采取哪些措施?

  危伟汉:保障城管执法人员的安全方面,一是要求队员增强预防意识,平时总结经验,对执法阻力较大的情况,做好应对的预案,减少受伤机率;二是增配防护装具;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四是加强执法安全培训。

  规范化建设方面从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深化“大城管、细服务”理念,努力构建“法治、亲民、文明、和谐”城管氛围。

  其次,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通过使用执法信息系统实现阳光办案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就处罚裁量权的裁量原则、裁量程序、考虑因素、选择规则、裁量条件、监督保障、法律责任等多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全面推进城管机关依法行政,合理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再次,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执法协同与联动。最后,探索城市管理社会参与机制。拓宽民意反映渠道,通过网络问政,发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探索城市管理的市民听证制度,建立由政府主导,专家学者和市民代表组成的城市管理咨询机构,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实现城市管理的社会化。

  南方日报:在目前的城管队伍中,城管协管员备受关注。此前有消息称要出台对协管员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那么,下来将如何统一管理呢?这个管理制度何时能够出台?

  危伟汉:近些年来,城管协管员作为城管执法的重要辅助力量,在维护城市优美整洁和良好秩序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运行中,协管员队伍也暴露定位不准、越权执法等一些问题,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引起社会和舆论的高度关注。

  今年3月,市委决定由市政法委牵头,对全市辅助执法人员开展调研。根据调研安排,组成调研组,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城管协管员队伍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协管员队伍的调研报告》。报告中总结了这支队伍的运行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包括制定《广州市协管员管理办法》等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目前已报至牵头单位。预计接下来市里将会有统一的动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协管员队伍的管理。

  南方日报:年初,您提出要建立“广州市城市管理环卫保洁人员管理信息系统”,那么,该系统目前建设进展如何?何时能够投入使用?此外,随着物价上涨,工人工资有没有相应的调整机制?

  危伟汉:关于环卫工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目前该系统已通过立项评审,落实了建设资金,正在进行招标文件审批,预计系统将在年内投入使用。

  关于物价上涨,工人薪酬相应调整机制问题,今年5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关于规范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就明确规定“要建立环卫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逢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相应调整其月基础工资,使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长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匹配”。对此,我们将研究相关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措施,让环卫工人工资调整机制得到落实,切实稳步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

  谈借鉴与创新

  学台湾经验须加强立法

  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台湾完备的法律法规,有效促进市民垃圾分类由强制到形成习惯,这是台湾垃圾分类成功的关键所在。

  如在台北,未使用专用垃圾袋可处1200-4500元罚款,如果伪造的话,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扣一千万新台币,民众要是买伪造的袋子,也要处3万以上10万以下新台币。

  南方日报:近期您考察了台湾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对于此行,您有什么收获?您认为台湾经验有哪些值得广州借鉴或学习的?

  危伟汉:这次考察活动通过现场交流和实地参观,收获的确很大,感受到了台湾地区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环境氛围,了解了台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管理机制和法规等等。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台湾完备的法律法规,有效促进市民垃圾分类由强制到形成习惯,这是台湾垃圾分类成功的关键所在。

  如在台北,未使用专用垃圾袋可处1200-4500元罚款,如果伪造的话,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扣一千万新台币,民众要是买伪造的袋子,也要处3万以上10万以下新台币。为鼓励市民参与监督,民众检举违反案件,经查证属实,可获实罚金额的30%至50%奖金,每件最高可获新台币5万元。据介绍,台北的“检举达人”,每年可获奖金300多万元。对于违规弃置垃圾包于行人专用清洁箱内(旁)的行为,台北环保局每个月都查处100多宗,2013年5月止,已查处552宗。台北推行按袋计量收费,不仅有立法,而且有行之有效的监督、执法措施,违法处罚很严,违法成本很高,民众一般都会自觉遵守。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台湾垃圾分类处理成功经验,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要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三是要持续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

  南方日报:有没有可能学习台湾“灯光夜市”,来引导流动商贩的经营?

  危伟汉:这个设想也跟部分“禁摆区”限时开放一样,需要调研、征求意见、试点、论证。其实我们现在有的临时疏导区就是“灯光夜市”的形式,比如黄埔区大沙东路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就是每天下午6点半到晚上11点半开放。不过,从小贩的人数和地域性来讲,广州是很难学习“灯光夜市”的。

  比如,台湾的“灯光夜市”使用了很多市政道路,台北的小贩素质很高,摆完摊后把路面收拾得干干净净。但是,广州道路的繁忙程度远超台湾,广州不可能开放市政道路,而且我们的小贩素质也不一样。台北的小贩几乎都是台北人,小贩领有牌照,管理者知道他们是谁。由于台湾的小贩数量是有限,所以管理做得很到位。(记者 黄少宏 马喜生)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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