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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就医老赖”该不该出手相救 医院面临两难抉择(3)

2013年07月19日 13:34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治安案件、安全事故责任难认定

  发生治安案件、安全事故等事情时,由“110”、“120”、交警或其他社会群众送来的部分患者,在治愈或死亡后,经常发生逃逸或无人认领尸体的情况。加之这类事故的定性、处理、赔偿过程较长,肇事者和受害人都会借故拖延甚至拒不支付医疗费用。

  尚未建立统一的民政救助基金

  同时,由于尚未建立统一的民政救助基金,在某种程度上,医院成为许多三无人员心目中理想的“迫不得已式”的救助站。没有强制的遣返权力,也没有明确的政府补偿救助机制,当出现这类人群的就医需求时,医院只能积极与民政、公安等部门沟通,寻求解决机制。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如何应对拖欠医药费行为?

  为应对日益增长的医药费拖欠现象,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出台《医疗欠费管理办法》,明确欠费审批与过程控制制度,“1万元以下的欠费坏帐一般由院长审批,1万元至5万元之间的欠费,需通过医院的行政办公会讨论,5万元以上的费用则需要上报农垦总局或是市里寻求解决之道。”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医务科李科长说。

  1.政府成立协调小组

  打击恶意欠费

  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天职,但是医院又不是福利机构。当救治病人的天职与经济损失交织在一起时,医院就成了弱势群体。面对日益增长的医疗欠费,向政府寻求帮助成为所有受访医院的共同选择,可往往效果难以预料。

  三亚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疗欠费是个社会性的综合问题,政府部门应当就此建立一套有效的机制,帮助医院找出解决的办法。建议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和社会募捐的方式,成立一个由民政局或是卫生局主管的医疗基金,重点用于支付在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中,医院救治病患的成本。同时,在政府层面要成立一个集合卫生、公安、民政、医疗机构等单位组成的协调小组,建立特殊情况协调机制,打击恶意欠费行为,及时帮助遣送三无人员等弱势群体回归亲人身边。

  2.医院可与患者签订

  分期付款的还款协议

  除了政府层面的解决途径外,作为合法债权人的医疗机构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米威表示,医疗欠费表面上损害的是医院的利益,实则损害的是全社会的利益。患者拖欠医疗费,导致医院发展缺乏后劲,使得医院不能从硬件和软件上加以改进,看病难这一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也就不可能得到缓解,进一步加剧医患矛盾。由于医院和患者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的关系,医院在履行了医疗服务的义务后,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索医疗费。

  “如果起诉,我们反而得不偿失,贫困的患者即使起诉,法院强制执行时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对于一些恶意拖欠费用的人,更是拿他没辙。而且,一旦寻求法律途径,律师费等费用也会是一笔额外的支出。”三亚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吴少强说。对此,米威也表示认同,他建议,面对信用良好的贫困患者,医院可采取与其签订分期付款的还款协议,逐步追索拖欠的医疗费用。

  3.发展慈善事业救助贫困患者

  目前,我省对贫困患者就医出台了许多优惠的政策,海南省医疗救助基金会成立5年来,已累计救助了60名贫困甲状腺病患者、3名白血病患者和83名烧伤儿童,今年,该基金会还将加大对贫困人群的资助力度;同时,三亚市也通过了对三亚户籍的贫困孕产妇、精神病患者和重疾患者的医疗救助力度,农村孕妇在分娩时自动减免300元,12万元救护基金的贫困高危产妇分娩救助上不封顶,视患者的病情和贫困程度予以救助;精神病人将可免费获取药物、体检和医院的定期随访关怀;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在面对重特大疾病时,个人自付部分按100%救助,城乡低保人员的救助比例为80%,救助的封顶线原则上提高至2万元/年。

  “在医保报销的范围外,通过这些救助途径,贫困的患者能及时获得帮助,按期缴纳医疗费用。但救助的覆盖面和力度还需扩大,我们鼓励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呼吁社会上有责任感的爱心企业或是基金会,及时为这些困难的人群提供帮助。”三亚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正积极引导医院分管医疗的相关人员熟悉既有的救助基金会、救助项目的救助范围和救助流程,再通过他们的引导和协助,帮助困难群体尽快申请相关救助,不仅能解决患者的燃眉之急,也能降低医院的经济负担和债务风险。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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