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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重污染企业环保成本骤增千万(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4月12日 10:2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根据环保部的表述,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是“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水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

  而执行的范围、时间,则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与此前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是由环保部确定相比,本次水污染物也执行这个最严厉的标准,则是广东自主加压、主动减排的要求。

  去年8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提出,珠三角地区电镀、制浆造纸、合成革与人造革、制糖行业的化学需氧量与氨氮排放执行相关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

  3个月后,省环保厅发布“珠三角地区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知”,将上述四大行业执行的时间、范围进一步细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对于现有项目,电镀行业自2012年12月31日起实施;制浆造纸、合成革与人造革、制糖行业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环保厅的通知是11月30日发出,但仅过了一个月就要执行了。时间很紧,从技术上来看,至少有一年半的过渡期比较合理。”某电镀工业园的污水处理工程师说。

  记者发现,最先执行的电镀行业是涉及指标最多的,共有20项指标,特别排放限值较原执行的普通标准收紧了30%到4倍。而今年9月份才执行的制浆造纸、合成革与人造革、制糖3个行业,则只执行特别限值中的“化学需氧量”与“氨氮”两个指标。

  据业内人士透露,国家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在制定时就面临很多争议,其中电镀行业的特别排放限值最严格,比日本、欧美国家的标准都要严格,“从实践上看,目前珠三角乃至全国都几乎找不到成功的案例,即使宣称达到标准的项目,都还没有经过环保部门验收。”

  剑指加速淘汰高污染落后产能

  虽然业内感到突然,但我省对于这几大行业的环保监管已下了决心。据一些基层企业反映,目前环保部门已开始对不能达到特别限值的电镀废水排放企业进行罚款。

  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透露的数据显示,2010年,占广东省工业产值25%的电镀、印染、造纸、化工等重污染行业排放的废水和化学需氧量(COD)分别占全省工业排放量的49.2%和56.4%,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的产业结构未得到根本改变。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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