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菜贩乱扔垃圾遭村镇联防队罚5000元(3)
7月18日,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杨小军称,执法权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村一级单位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下属联防队也没有执法权。
“联防队以村委会名义罚款,违反了《行政处罚法》。”
有巧立其他收费名目规避“罚款”的。
在2010年胡先生乱扔垃圾被罚6000元的案例中,当事联防队负责人解释,胡先生交的不是罚款,而是“垃圾清运费”。
村约罚款也罚外人
以前每没收一笔罚款,联防队员提成50%,“现在是100%”
李宝刚承认,联防队原本没有执法权,不能罚没物品。
但他说,让联防队执法是无奈之举。
“如果看见有人乱倒垃圾、破坏公物,能不去制止?”
联防队所罚资金都去哪了?
7月2日,苗红斌队长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罚金都交给村里,入村财务的账户,没在自己手里。
但村里说法与此不同。
李宝刚说,近几年,为鼓励积极性,“不管是村民还是联防队,只要能抓住乱倒垃圾者,村里都会给提成。”
以前每没收一笔罚款,联防队员提成50%,“现在是100%”,李宝刚说。他还强调,联防队内部没设定罚款指标。
村委会主任孙志江也确认了该比例。
孙志江说,对乱倒垃圾者罚款,是依据《新发地村民自治章程》,但“这个章程只适用于本村人”。
对此,李宝刚与孙志江的说法有出入。李宝刚说,村民公约的处罚条款对在村里发生的乱扔垃圾行为有约束力。
罚金数额是怎样规定的?
“罚款有上限和下限”,“中间有浮动”,孙志江说,但他未作进一步说明,也未透露每年罚金的数额。
“即便是村民自治,也应当在法律框架内”,7月11日,中国公安大学教授刘宏斌说,“收费要根据物价法,制定合理价格,并得到相关部门批准”。
多处联防队存乱象
“联防队员的亲戚朋友一过来,他们会挑一个人去,说是让你多交朋友”,“你敢不买单吗?”
据调查,执法存乱象的不仅新发地联防队一处。
在大兴区南小街,昌平区南七家、东三旗,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村、金盏乡马泉营村等多村,均有联防队员违规收钱的案例。
7月10日,中雨,北京大兴区旧宫镇南小街村内,数辆拉客的三轮车在雨中穿梭。
马福生(化名)也在十字路口趴活。
每逢雨天,没人管他们;如果是晴天,“逮着就要罚款,一次2000元”。
罚款交旧宫镇执法队。
执法队也由联防队改名而来,但村民还是习惯叫其联防队。
他们不是城管,却开着带城管标志的车在街上巡逻;他们不是警察,但其大院门口却摆着一排警盾和钢盔,上有“警察”二字。
多位黑车司机与摊主表示,执法队员向他们收罚款或“保护费”。
南小街司机罗先生今年初曾向警方反映旧宫执法队罚款从不开票的情况,但因用公用电话拨打,没有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