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当地时间5月17日,“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在持续一整天的庭审后,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另定日期宣判。
【解说】2018年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解说】当地时间5月17日,“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在持续一整天的庭审后,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另定日期宣判。
【解说】2018年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解说】莫焕晶提出上诉:一审认定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及火灾发生后即逃至室外与事实不符;一审量刑时未考虑物业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责任;莫焕晶案发后在现场等候,第一次讯问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一审量刑畸重,请求改判。
【解说】针对辩护人要求,庭审传唤了参与火灾扑救的消防员以及案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到庭作证。检察员和辩护人就是否存在自首情节、量刑畸重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
【解说】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莫焕晶放火、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检查员还认为,上诉人提出量刑畸重,请求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检察员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解说】上诉人莫焕晶向法庭作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恳请被害人家属接受其道歉,再次强调本案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并非其所愿,请求给予从轻判决,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其也愿意接受。
【同期】(上诉人 莫焕晶)
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面,我对于起诉书对我的起诉,我是认罪、认罚更加悔罪的。
【解说】据悉,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将另定日期宣判。
记者沈亦山 杭州报道
关键词:杭州 保姆 纵火案 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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