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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原董事长重大立功虚假 公检法或都有责任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1月22日 01:03 来源:央视《新闻1+1》 参与互动(0)

  《新闻1+1》2014年1月21日完成台本

  ——张海多次“立功”,法律呢?

  节目导视:

  解说:

  重大立功虚假,张海可能外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广东省人们检察院相继披露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案的重大信息。

  记者:

  目前虚假立功,以获取减刑的原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张海先以失踪逃往国外。

  解说:

  15年改判10年,张海立功虚假,十年减刑到六年,张海立功虚假,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

  声音来源 羊城晚报 王普:

  张海事件其实很简单,张海从看守所的时候就开始做假了。

  解说:

  改判可能错误,减刑存在错误,广东省高院宣布,张海案重新立案审查。《新闻1+1》今日关注:张海多次立功,法律呢?

  评论员 董倩:

  晚上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在2011年的时候,当时的健力宝集团的董事长张海,刑满释放了。那时候有很多的记者采访他的家人和秘书,得到的回答是,希望人们逐渐忘掉这个人,但是有意思的事,在三年之后的今天,这个人又用另外的一种方式,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之中,这一次是因为他涉嫌虚假虚立功减刑,同时已经失踪有可能逃到国外,曾经轰动一时的张海万,为什么这一次重掀波澜,我们从里面能够看到,暴露出来的问题是什么?今天我们一起来关注。

  (播放短片)

  解说:

  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一案,几年前层轰动一时,而这个原本应该尘埃落定的案件,却再最近两天又再次被外界关注,因为这一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疑问重重。

  “张海,可能跑了”,这个消息来与1月17号广东省两会一个政协分组讨论会上。

  《羊城晚报》记者 王普:

  当时是17号的上午,省政府委员,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武,就在小组讨论会上的发言,当时也是讲司法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就说考核评论制,他谈到了律师的发挥作用,大概前后谈了四个问题之后,有委员插话,委员说张海的情况是怎么样?原话是这么说。完了之后,黄武就是说,张海进看守所的时候,就开始做假了,还说现在已经对他进行重新立案,那就有委员说,那现在张海去了哪里呢?黄武就说张海目前已经找不到了,失踪了,有的委员是不是出国了呢?他说很可能已经跑到国外去了。

  解说:

  据这位在现场的记者回忆,当时委员们关于张海的话题讨论,只进行了三五分钟,然后简短对话中的信息,却引起了舆论的极大关注,张海案件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为什么要外逃?

  张海:

  过去健力宝是一个诺亚方舟,我现在希望它变成一个航空母舰。

  解说:

  很多人知道张海,是从他掌门健力宝开始,而梳理他的身份也颇为传奇,他14岁时是有特异功能的气功大师,28岁入驻健力宝,他头上的光环越来越多,中国最年轻得上是公司董事长,资本大颚,健力宝掌门人,然而这个当时国内最大的饮料厂家,却在张海的领导下,日渐低迷。2005年31岁的张海被批捕,2007年佛山市中院,对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一案宣判,一审判决张海有期徒刑15年,张海不服,提起申诉。

  记者:

  轰动一时的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一案昨天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张海因为带狱中检举有功,减刑五年,最终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解说:

  2008年张海案终审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而根据媒体报道,随后的刑期中,张海再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得了四年减刑,直到其2011年出狱时,实际服刑还不到六年,不过最新的信息显示,张海的改判和减刑可能存在严重问题。首先是在今年1月10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张海在监狱服刑期间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均属虚假,以此裁定对你其减刑错误,韶关中院依法重审,并于2013年10月31号对张海两次减刑的裁定予以撤销,广东高院同时认为,该案原生效判决认定张海有立功表现得事实,也可能有误,目前以立案审查。

  董倩:

  在17号广东省的两会上,本来张海案的提出的,就是这样的一个花絮性质,但是没有想到这样的一个花絮性质的信息,却喧宾夺主成为了各大媒体关注的重点。究其原因,我们归总了一下,大概就是因为三个关键词。首先就是因为这个改判,请注意他十五年改判成十年,是发生在张海在看守所期间,原因是他有重大的立功表现,但是我们也看到,在广东省高院1月10号的官方微博当中,他们说该案原生效判决认定张海有立功表现的事实,有可能是有误的,目前以立案审查。那么这关系到重大量刑的信息有误,说明这样的一个案子,可能是一个错判。

  再来看第二个关键词,就是减刑。从十年减刑到六年,这中间到底是经过什么样的过程?我们再来看广东省高院的官方微博,他们说张海在监狱服刑期间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均属虚假,以此裁定是对其减刑是错误的,韶关中院依法重新审理,并与2013年10月31号对张海两次的裁定予以撤销。那非常明确,这个阶段的减刑是错误的,这就涉及到相关工作人员的一个渎职的问题。

  那么第三个关键词,我们再来看,就是张海的出逃,他在刑满释放2011年之后,已经刑满释放了,那在那之后,他就按照官方的表述,有可能是已经出逃,至于失踪的确切时间,目前我们不知道。好,接下来我们就根据这些信息,马上连线中国政法大学的刑法学教授阮齐林先生。

  (电话连线)

  董倩:

  阮教授你看,2013年10月31号,也就是去年的时间,韶关中院已经撤销了张海的两次减刑,那么现在他人已经出狱了,2011年的时候就已经出狱了,那按照相关的规定,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中国政府大学形势司法学院 阮齐林:

  按照相关的规定,既然他减刑是弄虚作假的,因此是无效的,就需要对他进行收监执行,也就是说如同他没有刑法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情况一样的,给他收监执行,也就是说,把被减去的刑期继续执行。

  董倩:

  这是关于刑期的问题,那现在为了是人已经失踪了找不到了,有可能到国外去了,那针对目前这样的一种情况,怎样把他捉拿归案?

  阮齐林:

  肯定不会让他逍遥法外的。通常这种情况,公安机关认为他刑没有执行,就如同逃犯一样的去追逃,追逃的方法一般发布拘捕令,要求各个公安机关协查,一般现在就是在网上通报要求协查,所谓的就是网上追逃,当然如果有必要的话,甚至也可以考虑通缉,像捉拿逃犯一样,捉拿归案。

  董倩:

  你的意思就是说,现在面对一个失踪的人,当务之急是要把它捉拿归案之后,继续服他没完的剩下的刑。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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