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宝原董事长重大立功虚假 公检法或都有责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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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安局工作人员:
刘某能够遵守监规,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对社会的危害性,能自觉接受改造和教育。
证人:
刘某在服刑期间,积极努力参加各项劳动,并且在劳动中以身作则,带领我们去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
解说:
公开是未来的方向,201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规定,要求全国法院从当年7月1号起,对六类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开庭审理。2013年在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在西安、南京等地法院,已经将听证会引入到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中。在各地的改革中,河南高院还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减刑假释审判庭。推行开庭审理,裁前报告,裁后备案制度,以及选择典型案件直播庭审过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袁永新:
过去由于我们没有独立建制审判机构,那么减刑假释业务一直处于一种从属地区,或者是边缘状态,那么在以往的实践中,主要存在四各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审理过程和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容易出现权钱交易,滋生司法腐败。二是审理活动简单化,第三个方面问题,就是没有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典型假释办理流程,存在执行机关报批,法院盖章的现象,四是评判标准不够科学,重劳动表现,简单的以分折刑,造成减刑过多,假释过乱。
解说:
公开也是最好的方式,河南高院的减刑假释审判庭,则是明确严格规范,射黑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
袁永新:
犯罪前,这些人都是有权人、有钱人,或者说是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那么这些人被判刑以后呢,也极容易利用其在犯罪前形成的社会影响,拉拢腐蚀司法人员,为他们的减刑假释开绿灯。
解说:
那么在试行期间,这项制度果真发挥作用了吗?
袁永新:
所以我们实行这种裁前报告,裁后备案制度以后,首先是增加了一个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把关程序,等于是我们内部设置了一道放火墙,也有助于提高这类案件的质量。
(电话连线)
董倩:
把那些涉及到减刑假释的案件的公开审理,越来越提高它的这种公开开庭率,比如说从过去的10%提到现在的20%,这都是一种尝试。但是人们还是有一种很深的隐忧,就是对于那些有钱、有势,对于这样的一个群体,他们有没有可能动用手里的一些能力、权力,还有金钱去达到自己的一些看不见的交易,对这样的问题,不知道阮先生您怎么看?
阮齐林:
这个减刑的司法腐败问题,早已经受到关注,其关键支点就在于,监狱它是比较封闭的,因此监管人员相对强势。因此在报送减刑材料环节,往往容易出现问题。如果监管不利,法院在流于形式的话,就会出现这样漏洞,导致不正确的减轻,那么未来还是要强调,一个是公开、公示,第二个就是加强监守、监督,尽量的杜绝这个漏洞。
董倩:
就像我刚才说的,人们担心可能有权、有势的人会动用自己的一些能力去改变这个结果,你认为这样的空间再回来还有多大?
阮齐林:
回来的话,还是主要在于把住监狱监管的关,另外把住裁判的关,尽量做到公开,也就是要求公开审判,公开公示,这样的话呢,由人们来监督,把放在阳光下,可能有利于防范。
董倩:
好,非常感谢阮齐林教授。那么今天我们再关注张海案件,并不是独特的这一个案件,而是关注整个的这样的一个环境,我们特别希望的是,通过张海案件能够看到暴露出来的漏洞,能够及时的补上。当然这样的过程,需要相干的办案人员、执法人员的秉公办理,需要整个制度的建设,需要更多的公开。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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