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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国标准为何爱“打架” 各种名目标准充斥市场(3)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8月06日 00:43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掉过头才发现,相关产品在国内竟没有国标,掣肘颇多,如质量参差不齐,价格高低不一,价格低质量差的反而畅销等问题。曹力和老板找到行业协会,提出应该制定这一产品的国标。同时期和他们想法一致的,还有几家同行。

  行业协会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称“国标委”)递交制定标准的计划申请,立项、获批,并得到2万元经费,遂召集包括曹力所在的公司等5家业内领先企业着手制定国标。

  制定一项标准要举办若干次的讨论会,有时还需要到企业和市场调研,这些都需要花钱。“2万元经费肯定不够”,曹力说,5家企业又拿出数额不等的支持资金,加起来近20万元。

  协会根据大家出钱多少,排了座次(指标准制定出来后,作者和单位一栏的排名顺序),举行第一次讨论会。讨论中,第一回合的争执在一个数值上:曹力认为大肠杆菌的抑菌率(即对细菌的抑制率)应该达到100%,“我们公司已经这样做很多年了,实现这一目标并不难”,而另外几家企业则认为这太苛刻,很多企业根本做不到这一点,超过99%就可以。

  讨论中,几乎对每一项指标,曹力的要求都比别人高,他总是和大家意见不一样,并发生争论。有参会者不时提醒他:“咱们这是在讨论全行业用的标准,不是你一家的标准。”

  这个行业不大,中小企业占大多数,如果按照曹力设计的标准,国内市场现有产品基本上都不合格。

  一流的企业做标准,二流的企业做品牌,三流的企业做产品。曹力一直这样想。曹力所在的公司积极发起并参与国标的制定,高姿态的理想是推动行业进步,现实的目标则是希望将来在市场上推广产品时,可以拍拍胸脯说:“你看,国标都是根据我家的标准来做的。”这无疑是“江湖地位”的肯定。

  曹力参与讨论的标准,最后确定的指标均低于他的意见。后来,他对这件事失去了热情。记者采访时,他甚至不知道这项标准程序上走到了哪一步。“本来雄心勃勃,谁知道会这样虎头蛇尾。”曹力很不爽地说。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药部副主任于志斌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一项标准要通过审批,必须广泛征求行业的意见,中小企业都会包括在里面。所以从规则上就已经决定了,不能让大企业把标准定得特别高,门槛太高了,大多数企业进不来。”以中药为例,其国家法定技术标准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下称《中国药典》),而这基本上是最低标准,只要企业生产就能够达到。

  伏广伟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本企业能达到的水平是一方面,还要考虑平均水平。标准应该是在基本的安全和环保前提下,不影响质量的最低指标。”

  艾莹认同曹力的意见:“标准应该向高处走。因为从长远来看,高标准是有带动和刺激作用的,短期看可能卡了一些人的脖子,但这会逼着他们去自我提升,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

  “发达国家标准化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政府不直接参与,而是授权第三方来负责标准化制定和管理工作,比如德国标准化学会(DIN)、英国标准协会(BSI)。”郎志正告诉记者。遵循市场化原则是发达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最大特点,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督、授权机构负责、专业机构起草、全社会征求意见的工作运行机制,保障标准制定的公正性、透明度。

  于志斌说:“推动标准的制定,对行业健康发展特别重要。如果行业在健康有序地发展,行业协会就能生存,如果整个行业都很混乱,整天出事,协会是有责任的。”国外的协会大多是公司制,行业如果出现混乱,协会则会被市场自然淘汰。

  艾莹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她曾供职的行业协会,属于新兴产业领域,成立近十年来,关于行业名称都没有国家标准定义,而这是标准体系建立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因为主管这项工作的人认为,申请“国家标准”是很难的事。直到某一天,协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申请国标定义,结果竟很顺利地通过了,协会也因此掌握了更强的话语权。

  有一件事很讽刺——艾莹要记者留意翻看标准的作者署名:“可以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情——很多第一、第二作者都是协会或者标准牵头单位的领导。有的企业拿了10万块钱来做标准,就希望自己能排名第一,但有些人就是不肯让企业做第一作者,因为第一作者意味着在这个领域更有权威。企业感到委屈:标准是自己起草的,自己还出了钱,却只能屈居人后。

  艾莹说,自己工作过的行业协会中,很多工作如果没有利益驱动,就没有人去抓。制定标准,本来应该是项“标准”很高的工作,但是对于具体操作的人来说,它就是一件事情,态度认真、专业素质高一些的人来操作,质量就好一些;态度随便、业务水平低一点的人来干,就难免漏洞百出、七零八落。“正常的话,一份标准的制定周期应该是一年,至多推迟到两年必须完成。但有些人手上的标准拖了三四年、四五年都没做完。”艾莹感叹,这样的工作态度和进度,我们的标准很难不落后于国际水平。

  标准问题不只是技术问题

  “符合国情的标准才是最好的标准”

  标准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科技与经济发展水平的体现。但在不少领域,如婴幼儿乳粉、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汽车安全技术等,常常有人争论,中国标准低于国际标准。

  比如,日本规定了62410个食品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中国香港地区即将实施的相关标准中规定了6186个食品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而中国内地现行的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仅为667个,分别只占日本和香港的1%、10%。

  再比如,我国2006年实施的鲜冻禽肉国标,与欧盟标准差距较大,如己烯雌酚(一种环境激素),欧盟规定的残留最高限量是0.001毫克/公斤,而我国国家标准是0.25毫克/公斤,两者相差250倍。

  但有专家认为,仅仅通过比较标准数量的多少、指标的高低来判定我国标准低于国际水平有失偏颇。因为标准指标没有水平高低之分,适合本国情况的才是最好的。中国标准的指标也有不少是严于国际标准的。比如,大米中的镉限量,国际标准是0.4毫克/千克,我国标准是0.2毫克/千克,比国际标准严格。

  “单纯比较标准的数量是片面的。例如,莱克多巴胺(瘦肉精的一种),美国是批准用的,而我们国家是不批准使用的,所以没有必要设立相应的限量标准。如果实际检出了含莱克多巴胺的猪肉,那应该是猪的饲养过程没有按照我国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而不是没有标准的问题。”王君说,拿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去比对,应当主要看制标的思路和理念。

  郎志正也主张,不能一味批评国内标准低于国际标准,因为国际标准不一定是最科学、最适合中国的。“从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来讲,其中一条很重要的措施就是标准,通过标准来限制别国的产品。所以标准问题不完全是技术问题,在国际贸易上还是政治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已经出台了种类繁杂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如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包装标识标准、信息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劳工安全标准和福利标准等等。

  但是,中国的标准水平与国际先进尚有一定差距,是能够得到广泛认同的。比如,我们国家标准基础薄弱,有些标准采用国际通用的数据,但数据怎么来的,却没有相关研究。另外,在监管理念上,常常依赖对终端产品的检验而忽视过程监管。

  2012年两会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透露,10年来,我国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但目前国际标准的采标率仍不到80%。采标,就是转化、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国内与国际产品标准要求不接轨,造成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产品出口受阻。

  尽管中国标准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在采访中,不少参与标准制修订的专家都希望表达这样一种观点:标准不能包罗万象,不能一出产品质量问题,就拿标准开刀。

  “有了标准就万事大吉了?并非如此,还要抓好相应环节的管控,对生产过程的监管。比如,食品有污染物限量标准,但限量标准就像雨季的水位警戒线,光画一道警戒线是不可以的,还要清理河道、加固堤坝,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在食品安全领域也一样,要讲求田间地头正确的操作、对加工操作环节的控制。不让添加的物质添加在食品里了,这不是标准能管的。”王君说。

  “比如说出了三聚氰胺,我就把三聚氰胺写进去,那么将来还有各式各样的毒素呢,不可能在标准里都一一列明。我们国家现在不仅仅是标准制定的问题,还有执行的问题,也就是标准化的过程。标准制定过程再好,实施得不行,也没有用。”郎志正说。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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