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温州土改"红线内舞蹈:咨询的多 实际办理的少(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04日 16:2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换房“破局”

  农民退出宅基地向安置房“转移”的做法,被称为“农房集聚改造”,是当地近年来城镇化建设的一出“重头戏”,实施的结果可谓“冰火两重天”。

  如果农户抵押房屋取得贷款后无法偿还怎么办?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这样的农房应该由法院来处置,主要方式是拍卖。而有资格参与竞拍的人应该是本县范围内的农户。“你想想,一家人还不起钱房子拍卖了,同村的人谁好意思买?但如果是本县范围,那买卖起来就方便多了。这个规定既让农房抵押贷款更容易,也会加速断贷农房的拍卖,最终必然会推进农房交易的速度。”在乐清从事房屋中介业务的小王如是分析。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们这里还没有因为贷款还不上导致农房拍卖的案例发生。”

  尽管如此,为了提高农房交易流转的速度,温州在“暂行办法”当中还提出了另外一种促进农房交易流转的办法——“换购”:农民如果自愿退出宅基地可以在得到补偿的同时,以成本价购买当地建设的安置房。所购买的安置房有土地使用证也有房产证,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退出的宅基地怎么用?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孙民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主要看这些土地的自身情况,“比如城市中心地带的即收为国有,而其他很多原来是集体所有的仍归集体所有,部分宅基地甚至会复垦。总之,我们会根据‘城乡增减挂钩’的总量要求,对各种性质的土地进行平衡利用。”

  这种农民退出宅基地向安置房“转移”的做法,被称为“农房集聚改造”,是当地近年来城镇化建设的一出“重头戏”,实施的结果可谓“冰火两重天”——

  2011年,温州主城区鹿城区滨江街把滨江商务区CBD的一块“全市最好的地”拿来做集聚改造。不仅如此,当地还施行了“基底面积一翻三”的办法,一块45平方米的地,可以补偿135平方米。农民购买安置房的价格,约5000元/平方米,而周边楼盘即使在暴跌后也要约2万元每平方米。“我们都盼着‘上楼’呢!”当地居民小赵说,大家对这个改造都很支持。

  但在距市中心较远的龙湾区瑶溪镇黄石村,情况则完全不同。

  从温州市中心驱车近一个小时才来到黄石村农房聚改造房建设现场。该项目选址于黄石社区服务中心旁,依山傍河,风光很好。但村民对此却并不买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因为很多人不想买安置房,去年当地有关部门曾想把黄石桥附近的一片农房强制拆除,引起当地农户不满集体反对。”另一位林姓村民则告诉记者:“我这个房子120多平方米,独栋三层。给了政府,他们补偿我200元钱每平方米。我去买安置房,至少6000元每平方米,怎么换?还有,我住的地方距离安置房不过几百米,还有必要‘集聚’吗?”

  统计显示,“农房集聚改造工程”2011年在温州全面启动,一年后项目即达约200个,推广十分迅速,但不少村民对此意见颇大。“我们也知道在这个事情中一些农民有意见,不想搬,但总体来说还算是个别的现象。”龙湾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思虑良久后谨慎地对记者说。

  不碰“红线”

  土地性质问题不仅是法规中的“红线”,更是温州很多官员头脑中的“红线”。 “暂行办法”出台后,当地专门明确了条文中本来没有的“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买房”,将“红线”划死。

  “农房集聚”释放出大量宅基地,同时农民的新住房又能自由买卖,这成为宅基地改革“松绑”的重要前提。但当下,宅基地的流转仍然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目前宅基地在农村流转的方式只有一个——调剂。就是那些本来没有宅基地的人,可以在经对方同意后,通过申请审批,获得别人多出来的宅基地。”孙民告诉记者。

  实际上,温州的宅基地流转曾一度“破冰”,只是并未出现在“暂行办法”中。24年来,宅基地政策在温州可谓“一波三折”,所折射的改革之路引人深思——

  1989年7月,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相关规定,温州对城镇居民购买农房的给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时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1995年5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对上述文件修订,该政策停止执行;

  2001年5月,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规定,通过一种“曲线”办法来实现宅基地流转:城镇居民如果想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可以由市县先统一征收为国有,然后再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最后再进行土地变更登记。

  这个规定在民间很受欢迎,现住瓯海区的姜桂远提起这个规定仍觉得“好得很”。“我于2003年左右在现在的火车南站附近买了一块地,200多元每平方米,100多平方米总共2万多元,拿到了土地证。后来我就在上面盖楼,也没花多少钱。现在那房子值200多万元……”

  但这个规定也很快“夭折”。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