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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大学生香港违规取钱坐牢80天 狱中学会与黑社会周旋(5)

2013年08月29日 11:08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事件回顾

  深圳晚报5月7日报道,何志波是深圳大学2008级管理学院学生,因休学一年,目前仍是大四学生。何志波在一家公司兼职,5月3日按老板要求,到香港元朗办事。但当天即与同事、同学和家人失去联系,此后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5月4日,何志波同学向辖区粤海派出所报案,并通过微博寻人。5月5日,何志波父母也从中山赶到深圳,并让在香港朋友帮忙向香港警方反映情况。

  南山警方5月6日表示,经查找深圳入境记录,何志波出境后无入境记录,警方已在公安内网发出失踪人口协查函,同时通过市公安局联系国际刑警组织,请求香港警方协查。(记者 颜昭雄)

  《兼职深大学生小何 赴港办事“失踪”5日》后续

  何父聘请律师赴港“营救”

  其兼职公司老板指港方银行报警太草率,律师分析香港法律体系与内地有本质不同

  还有1个多月即将结束深圳大学生活的小何却遭遇飞来横祸:受兼职公司老板刘某委托赴港取款,却被香港警方认定涉嫌伪造虚假文件,遭法院判囚80天,这将会令他错过毕业典礼。如今,此事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何父请律师赴港调查取证,欲上诉。事发后,包括公司老板刘某在内的多数人,均不太理解香港方面的做法,刘某更指香港汇丰银行直接报警太草率,这对初次赴港取款、并不熟悉银行操作规范的小何不公平。有知名律师分析指出,香港法律体系与内地有本质不同,如今深港两地经贸来往频繁,两地市民务必要相互熟悉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再出现这样的事件。

  何父:请律师赴港欲上诉

  小何目前是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大四的学生。据他的同学反映,他平日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异,和同学的关系也处得很好。可眼看距离大学毕业只剩1个多月的时间了,却突然遭到香港法院方面判令入狱。对此,何父极为不满。小何一开始被曝“失踪”,家人焦急寻找,谁知得到儿子安全的消息的同时,却惊悉儿子已锒铛入狱,何父直言情感上经历了多重煎熬。何父认为,香港法律判案过快,几乎没有给过儿子任何解释、求助的机会,这对即将毕业的儿子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将会严重影响小何的个人前途。

  为此,何父开通了个人微博,向香港有关部门、港媒声讨,并称将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

  小何的姨父告诉记者,7日下午,他在香港荔枝角监狱见到了小何,他的囚服编号是374472,“小何被判囚80天,罪名是伪造虚假文书,他是在帮老板刘某从银行ATM机上取出两万港元后,再去柜台取一万美金时,银行职员发现小何的签字与原来老板的签字有别,于是报警。”

  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元勤受何父委托,昨日前往荔枝角监狱向警方和小何了解情况,下午,仍在香港的赵律师通过电话告诉晶报记者:“法院判刑是4个月,扣除公众假期,小何实际被判监禁80天,7月23日出狱。小何并非主观故意犯罪,是由老板委托取款,加之小何是深大在校学生,毕业在即,有上诉的可能,我将与何父和深大校方沟通,由校方出个小何在校表现的证明,还有同学的证词,力争为小何减刑。”

  老板刘某:港汇丰银行太草率

  晶报记者昨日查阅小何的个人微博,发现他在出事前,微博都在转发名牌女士包,以及名牌运动鞋的网络销售博文。

  下午,记者联系到小何兼职公司的老板刘某,当时他正乘车赶赴中山,准备与小何在中山的家人商量“营救”小何的事宜。刘某说,公司是从事帮国外客户采购手机零配件贸易生意的,小何去年7月份才到公司兼职。之所以委派小何赴港取款,是因为国外客户的汇款全部汇入汇丰银行,近期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银行卡不久前又刚更新过,无法在国内的汇丰银行取款,加之刘某的港澳通行证丢失,于是便找到有通行证的小何帮他赴港提取货款。

  “前段时间,汇丰的银行卡由磁片卡换成芯片卡,新换的卡是通过平信寄过来的,拖了很长时间我才收到。以前的磁片卡,我让同事或朋友帮忙取过十多次,都没事。新卡我在内地的汇丰银行取不到,所以我才叫小何去香港取款,在他过去之前,我还教他如何操作,告诉他最好在柜员机取款,如果取不了,就回来。小何事发后我才得知芯片卡没有在网上激活是不能在内地取款的。”在得知小何出事后,刘某致电香港汇丰银行,怒斥银行方面在事发时为何不联系卡主,只要核实一下情况就不会有以后的事了。“银行直接报警的行为,过于草率。”刘某说。

  至于小何为何直接到柜台去取钱,刘某表示不清楚。他承认当时没给小何授权书,他认为小何可能缺乏社会经验,沟通、处理问题经验不足,才造成现在的麻烦。

  深大:最终判决出来后再做决定

  眼看距离毕业时间仅1个多月,小何却入狱,许多市民关心这是否会影响到小何的毕业?对此,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小何的辅导员告诉晶报记者说,目前小何家属已经聘请律师赴港处理此事,可能会上诉,因为案件的很多细节校方目前不知情,在最终法律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校方不便做出主观评论和表态,“小何究竟是主观违法还是因为不懂法而意外违法,我们作为校方也想多了解内情,并希望媒体能公正客观报道此事,无论结果如何,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习必要的法律常识对每一位大学生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该老师说。

  小何究竟是主观违法还是因为不懂法而意外违法,我们作为校方也想多了解内情,并希望媒体能公正客观报道此事,无论结果如何,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习必要的法律常识对每一位大学生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小何的辅导员

  □律师说法

  不熟悉香港法律

  贸然行事有风险

  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菅峰律师对香港的法律法规体系有过深入研究,对于小何的案例,他认为尽管香港已经回归祖国15年有余,但其法律体系包括司法体系仍然沿袭回归以前的体制与机制,完全有别于内地。香港的法律非常严谨,属判例法,非常讲究公平、公正,突出体现在程序正义方面;内地实行的是成文法,追求实体公证。

  “像本案中的小何,携带老板的护照去香港取现金,忽视了香港银行的规定,因为不熟悉香港方面的法律而导致自己身陷囹圄。在香港,持别人的护照取美元现金,属于取外币现金,需要护照持有者本人到场。而小何以老板之名签署银行文件,犯下常识错误,触犯了香港刑法。”菅峰指出,在香港,入境使用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港澳通行证、护照等,是唯一合法证明自己身份的法律文件,持别人的护照去金融机构办事,属涉嫌身份作假,依法要被检控,严重者可能要被判刑。本案的小何便是如此。

  菅峰律师认为,小何为老板办事,属于履行公司职务行为,无主观恶意。从这点考量,小何非有意触犯香港的法律,而是因无知所致。所以,香港法院应该体谅小何的行为,减轻或免除对其处罚。“可惜的是,香港司法独立,法官判案不受任何影响,这也是法律无情的一面。”

  “如今深港两地交往密切,经济贸易往来频繁,小何的遭遇给了我们一个提醒。”菅峰律师建议市民去香港办事之前,要先咨询一下香港的操作规程乃至法律规定,了解自己是否可以办,有无触犯法律的可能。“小何假如在取现前,先咨询一下银行的保安或营业员,自己持老板护照可否在此取现,如果得到否定的回答,就直接回来即可。”(晶报记者 邹玮)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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