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下游的江苏省,早期的岸线开发利用同样如此。比如,本来100米可以解决的工程却占用了几百米甚至上千米岸线,可建万吨级码头的岸线却只建了个千吨级。江苏省发改委沿江开发办副主任陈爱平说,目前,镇江、南通等城市正在通过多种方式,对一些企业多占的岸线进行政府回收,并加大公用码头建设力度,提高岸线利用率,如南通市2003年以来已先后回收岸线20多公里。
据长江水利委员会统计,长江干流六省二市(沪、苏、皖、赣、湘、鄂、渝、川)两岸岸线总长约6500公里,目前已开发 利 用 约9 8 3公 里 , 港 口 码 头 约 占56 .2%,超过一半。其中,公用码头明显偏少,仅占10%左右。
抢占岸线 造船厂一哄而上
在长江岸线的开发利用中,造船厂是近年来沿江地区上得最快、最多的项目,如雨后春笋般,争先恐后,互相扎堆,大量抢占岸线资源。
在江苏仪征市,近年来造船业异军突起,12公里的长江岸线上就有大小28家船厂,平均不到500米就有一家。
长江委江务局副局长王威说,这些船厂,不管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建设问题。2008年,长江委曾联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些船厂展开了一次集中“拆违”行动。
据介绍,当时,28家造船厂只有6家经过审批,15家小船厂则无合法手续,属非法利用岸线资源,数量超过一半,被列入关停拆除范围。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现行我国的岸线使用采取的是项目申报制度,如港口建设项目,万吨级以上深水港口岸线报交通运输部审批,万吨级以下非深水港口岸线由省级港口管理部门审批。审批时,岸线资源是随项目无偿提供的,因此,申报单位多占少用、囤积浪费岸线的例子屡见不鲜。而沿江各部门、各地区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管理监督滞后。
南通市下辖的启东市也有10多家未批先建的小船厂。据业内人士反映,现在造船项目在县一级的审批随意性大,往往是书记、县(市)长一句话就批了,有的船厂没有经过岸线专项审批就开始建设了。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办造船厂除了取得船舶修造技术许可外,还要办理防洪、环保、岸线等专项审批。长江委江务局王威副局长说,一些小船厂大都没有办理防洪审批手续就开始建设了。
据了解,由于岸线资源使用的无偿化,随着我国港口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近年来,一些国际资本通过投资我国港口建设和经营,开始出现一种抢占岸线资源的苗头。
过度开发 人工围垦造岸线
近年来,在经济相对发达的长江下游地区,由于过度开发利用,造成长江岸线资源匮乏,一些沿江发达城市不得不通过大面积围垦人工开发岸线,出现了一股“人造岸线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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