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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岸线开发之怪现状 人工造岸线码头"晒太阳"(4)

2011年01月21日 09:35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河海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博导许长新教授说,岸线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既具有经济学的稀缺性和巨大使用价值,又是一种国家的宝贵战略资源。历史上,一些传统的内陆国家,有时为取得一个入海口,往往需要通过战争来解决,付出血的代价。

  据了解,由于岸线资源使用的无偿化,随着我国港口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近年来,一些国际资本通过投资我国港口建设和经营,开始出现一种抢占岸线资源的苗头。

  长江水利委员会江务局副局长王威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在长江防洪、河势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巨大投入,现行的无偿获取岸线开发利用权的状况与其极不相适应,不利于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专家认为,实现岸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发挥市场调控作用,走岸线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实现岸线资源的资产化管理。

  许长新教授说,作为一种特殊的土地资源,岸线具有土地资源基本的经济属性,土地资源的价值化为岸线资源的资产化创造了制度先例。通过推行岸线资源资产化,至少在三个方面有利于岸线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使用:一是树立使用者成本收益观念,增加使用者节约利用、高效利用岸线的压力;二是可以通过价格杠杆来配置岸线资源,实施岸线功能调整,从而促进岸线布局的合理化和岸线规划的顺利实施;三是有利于政府通过经济杠杆加强调控,强化岸线的产权管理,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

  据介绍,港口岸线资源的资产化可采取三种途径:一是将岸线资源出租给企业,以租赁使用权的方式实现岸线资源的价值化;二是将岸线合作权物化,以出让或者转让的方式实现岸线资源的价值化;三是将岸线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专家称,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在对外开放中,为国家以岸线资源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提供理论依据,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最大化,而且有利于促进我国港口建设投资的多元化,促进市场化的投入产出机制形成,有利于促进岸线使用权的流动,形成良好的岸线资源使用的有序竞争局面。

  专家建议,为建立和完善岸线有偿使用制度,一是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出台一部有关岸线使用收费的法律、法规,为岸线的有偿使用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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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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