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修改处罚条例 酒驾同车人将被罚款百元(2)
2014年07月10日 15:38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处罚条例还规定,对于14周岁以下乘坐副驾驶位、不满4周岁儿童没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座椅也将被处以300元罚款。据悉,上海、山东等地已经在立法上作出尝试;汽车用儿童安全座椅国家标准已经出台。
此外,深圳交警还首次对“龟速行驶(故意慢驶、停驶或者以其它方式阻塞交通”拟进行处罚。李广群表示,由于驾驶技术不熟练、或者打电话、看路牌等原因造成的慢行行为,拟增设处罚1000元。“两个标准可以遵循,一是低于最低限速标准。二是低于路段车速的平均速度。”
记者还看到,手持拨打接听电话、违反“拉链通行”,不避让救护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跨越、骑轧违反“双黄线”都将被处以300到1000元的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自愿申请停驶置换免除处罚也在条例中有明确规定。条例标明,“实际停驶达到30日、可申请置换免除一次5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记录”吸收到条例中去,意在鼓励更多市民参与。
【编辑:曾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