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深圳交警修改处罚条例 酒驾同车人将被罚款百元(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7月10日 15:38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处罚条例还规定,对于14周岁以下乘坐副驾驶位、不满4周岁儿童没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座椅也将被处以300元罚款。据悉,上海、山东等地已经在立法上作出尝试;汽车用儿童安全座椅国家标准已经出台。

  此外,深圳交警还首次对“龟速行驶(故意慢驶、停驶或者以其它方式阻塞交通”拟进行处罚。李广群表示,由于驾驶技术不熟练、或者打电话、看路牌等原因造成的慢行行为,拟增设处罚1000元。“两个标准可以遵循,一是低于最低限速标准。二是低于路段车速的平均速度。”

  记者还看到,手持拨打接听电话、违反“拉链通行”,不避让救护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跨越、骑轧违反“双黄线”都将被处以300到1000元的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自愿申请停驶置换免除处罚也在条例中有明确规定。条例标明,“实际停驶达到30日、可申请置换免除一次5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记录”吸收到条例中去,意在鼓励更多市民参与。

【编辑:曾会生】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