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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博陈列"三十二倍十五榴":射程超所有日军火炮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1月06日 08:5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军博中陈列的“三十二倍十五榴”。

炮10团士兵在演示“三十二倍十五榴”装填弹药。

  在军事博物馆兵器馆大厅的一角,陈列着一门通体乌黑的大炮。炮管平伸,硕大的炮口仍流露着睥睨一切的霸气。与众多用“某某式”标注的火炮型号不同,它的名字很长,叫“三十二倍径十五厘米口径重榴弹炮”,简称“三十二倍十五榴”。

  现代战争中,火炮被尊为“战争之神”。“三十二倍十五榴”可以说是抗日战争时中国的“战神”,它几乎是中国军队唯一能对日军取得火力优势的重型武器。可惜,当时的中国,这样的现代化武器只有区区24门。

  1936年,国民政府从德国定制24门重型榴弹炮,并以其参数为名,称之为“三十二倍十五榴”,以此组建炮兵第10团。在此后的烽火岁月里,炮10团先后转战淞沪、台儿庄、豫东、武汉、潼关、昆仑关、滇西等地,雷霆万钧地发出中华民族的怒吼。

  硝烟早已散去,当年的战争利器收起锋芒,静静陈列,像一位沉默的老兵。

  老兵不死,只是悄然隐去。

  专为中国定制

  1940年初,刚刚从黄埔军校第十五期炮科毕业的阎启志,如愿分配到大名鼎鼎的炮10团,任2营5连副连长。第一次触摸到“三十二倍十五榴”巨大而冰凉的炮身时,阎启志有种想哭的冲动。

  “我就是冲着这些大炮来的,要让小日本尝尝中国大炮的滋味。”阎启志今年已是92岁高龄,说起70多年前的情景仍难掩激动。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时,阎启志是驻守在丰台的一个军训团学生兵,时年仅17岁。枪炮声响起时,他和同学们只有一个月的军训生活,甚至还没有实弹射击的经验。

  趴在战壕里的阎启志,身上的武器是一支“汉阳造”和一把让29军声名大振的大刀,而落在他身边的,是冰雹一样的日军炮弹。

  战斗的结果不用再说。阎启志说他“很幸运”,和几个同学突围了出来。一场血肉横飞的战斗,让这个年轻的新兵明白了火炮的威力和作用。随着部队撤退到山东境内后,正赶上已经迁往大后方的黄埔军校(当时改称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在各地招考学员,阎启志马上报名参加考试,唯一的志愿就是炮科。

  一个意外因素让阎启志首次考试落榜——体检时发现他是轻微红绿色盲,不符合炮科要求。幸好,当时为应对抗战需要,下一期的学员考试不到一个月又开始了。这一次,阎启志私下找来了测验红绿色盲的视力表,生生背了下来,终于如愿入了炮科。

  三年军校专业炮兵学习,阎启志终于得偿所愿。这时的“三十二倍十五榴”已经在对日战场上轰响了三年。

  当年国民政府定制“三十二倍十五榴”,就是为侵略中国的日军“准备”的。

  “九一八事变”后,为了应付日益加剧的民族危机,国民政府展开了一系列国防建设,1934年春,国民政府向德国提出了订购15厘米口径重榴炮的意向。

  当时国民政府的德国军事总顾问、德国前国防部长塞克特是这次军火采购的中间人,也是最初的建议者。1933年6月,塞克特在给蒋介石的建议书中写道:“‘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窥伺中国,若无相对炮兵与之抗衡,在未来抗日战争中防御和获胜的可能性将微乎其微,如不加强训练和供应足够的武器配备,将来在战场上势必遭受严重损失甚至溃不成军。”

  在塞克特的建议之下,国民政府军政部准备筹建新式重榴炮部队。榴弹炮是发射仰角大的野战火炮,弹道高而弯曲,能飞越障碍物攻击目标。大口径、远射程的重型榴弹炮是保持地面火力优势的必要武器。而当时国内根本没有生产现代火炮的能力,只能向军事发达国家采购。

  根据抗日战争史料记载,日军一个甲种师团支援火炮有24门四一式75毫米山炮、12门75毫米野炮和24门三八式70毫米步兵炮。这样的火炮配置,其实并不算强,但用于攻击师级作战单位也未必配备火炮的中国军队,已经绰绰有余。

  也正缘于此,国民政府在订购重榴炮时就有三个指向非常明确的要求,一是火力猛,口径要150毫米。二是射程远,最大射程要达15公里,超过几乎所有的日军火炮。三是要能发射榴弹和破甲弹两种炮弹。破甲弹是用于攻击军舰的,这一点显然是由于1932年“一二八事变”引发,当时的中国军队被日本军舰的巨炮完全压制,却拿它没有丝毫办法。

  国民政府订购下单前,国外军工巨头纷纷前来报价。克虏伯是其中名气最大、实力最强的。中国自晚清以来,重炮几乎都来自克虏伯。而它当时也确实有一种刚刚研制出来并装备德军的火炮,与中国的要求非常接近。按照中国的命名方式,当时这种克虏伯大炮应该叫“三十倍十五榴”。

  “三十倍”、“三十二倍”是火炮倍径,指炮管长度与口径之比,是衡量一门炮威力大小的重要指标,相同口径下的火炮,倍径越大威力越大,射程更远。

  “三十倍十五榴”唯一让中国不够满意的是射程为13公里,比要求略短。这时,另一家德国军工企业莱茵金属厂提出,可以在 “三十倍十五榴”基础上加以改进,采用三十二倍径,提高射程。试制的“三十二倍十五榴”果然效果很好,各方面都满足中国要求。因为“三十二倍十五榴”来自克虏伯的基础设计,再加上克虏伯在中国的声名,很多中国士兵也称“三十二倍十五榴”为“克虏伯大炮”。

  这是当时最新型的现代化火炮,其性能指标与现在的火炮相比也不遑多让:最大射程为20000米,有效射程为15000米,弹头重50公斤,有效杀伤半径50米。

  1936年,24门“三十二倍十五榴”运抵南京,炮10团随即宣告成立,举国为之振奋。

  不过,相对于当时中国300万陆军部队来说,24门现代化重榴炮终究太少。没办法,这种终极利器实在是太贵了。

  根据“1934年德国军火输华数值统计表”,国民政府当年向德国订购了总价值折合中国法币3507万元的军火。而一门“三十二倍十五榴”配备1000发炮弹,每套价格要87万元,总价高达2088万元。也就是说,这批重榴炮的金额就占了全部军火采购额的六成。

  即便是中国舍得重金,德国也不会再卖了。“三十二倍十五榴”交付中国的当年年底,法西斯德国和日本缔结了同盟条约。这使得仅有的24门重榴炮更显得金贵异常。

  到阎启志分配到炮10团的时候,这批中国军队视若珍宝的重榴炮却只剩16门。“三十二倍十五榴”首次参战,就折损了三分之一。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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