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2014年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5)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6月28日 13: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工商总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工商总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工商总局本级和所属商标局、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以下简称工商学会)等11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商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商总局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1 194.70万元,工商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4 008.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7 185.8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工商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共计71 194.70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460.64万元,其中2014年4708.2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 149.06万元。上述问题对工商总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工商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并积极配合联网审计工作,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商总局本级编制2014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时多报16人,多申领财政预算资金206.25万元。

  2.2014年,工商总局为所属工商学会等3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申请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354.19万元。

  3.2013年至2014年,所属商标局以租赁档案库房等名义申请预算资金801.04万元(其中2014年400万元),实际全部拨付其下属机关服务中心,用于弥补商标档案卷皮经费缺口593.09万元,至2014年底结余207.95万元。

  4.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2288.28万元。

  (1)2014年,工商总局本级未经批准,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所属行政学院网络教学平台改造费100.27万元,在“招待费”中列支长期借调人员差旅费35.55万元。

  (2)2014年,所属商标局在商标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列支房租和水电费1724.94万元。

  (3)2012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和市场经济监督管理研究中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427.52万元,其中2014年166.31万元。

  5.2014年,工商总局本级在工商行政管理等经费中列支327.90万元,实际支出85.29万元,结余242.61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所属商标局在商标业务费项目中列支7162.69万元,实际支出6734.24万元,结余428.45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

  6.至2014年底,工商总局本级2012年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的有奖征文活动费中,有19.51万元结存在2家所属单位,未作为结余资金上报财政部。

  7.至2015年3月底,工商总局本级超标准支付预算资金23万元,委托研究机构购置电脑设备,已购置的18.56万元资产未纳入法定账薄核算。

  8.“三公”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工商总局本级26人次参加所属行政学院组织的7个赴香港考察团组,在拨付给行政学院的委托培训费中列支费用7.38万元(其中2014年5.01万元),未纳入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2)2014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借用下属2家单位的4辆公务用车。

  (3)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通过出借资金68.27万元给下属2家单位,变相购置2辆公务用车。至2014年底一直由该中心使用,并列支日常加油费和维护费。

  (4)2014年,所属商标局下属单位在商标业务费中列支23.29万元租赁别克商务车1辆,供商标局使用。

  9.2014年,工商总局本级计划外召开四类会议12个,涉及金额15.93万元;3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38.65万元;召开的4个三类会议参会人员均超过规定的150人,涉及金额97.16万元;将召开的座谈会38名参会人员的住宿费转由参会单位承担,涉及金额2.15万元。

  10.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4年,工商总局本级购置办公设备等支出294.48万元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2)2014年,工商总局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将购买服务、设备维护等交由所属2家单位承担,涉及金额550万元。

  此外,工商总局本级及所属商标局还存在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实际执行不衔接等问题。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所属中国广告协会(以下简称中广协)以“证明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违规收取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服务费433.69万元。

  2.2010年至2014年,所属中广协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组织开展评奖活动,向企业收取参赛评奖费共计1102.40万元。

  3.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所属经济信息中心下属企业利用工商总局信息系统违规收取企业信息查询费768.32万元,其中368.22万元用于发放经济信息中心劳务费和津补贴。

  4.2014年,所属商标局下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在财政全额负担《商标公告》编辑制作成本的情况下,违规向社会收取《商标公告》征订款10.42万元。

  5.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工商出版社使用工商总局本级拨付的出版费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工商总局本级有关人员编稿费、审读费等84.04万元,其中超出国家规定稿酬标准61.46万元。

  6.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所属中消协违规发放职工过节费65.24万元。

  7.2014年,所属中消协购买价值为71.03万元的样品送交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未对所购样品进行出入库登记管理。

  8.2012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工商报社和工商学会在财务原始凭证不真实的情况下,列支广告代理费和有奖征文活动评审费共计706.02万元。

  9.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所属中华商标协会有关人员违反规定,在所属《中华商标》杂志社兼职领取审校费1.02万元。

  10.2014年12月,所属中华商标协会未经审批出台相关办法,自行开展商标代理机构等级认定、商标代理人专业水平测试以及对持有《商标代理人水平合格测试合格证书》诉讼代理人的推荐业务。

  11.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消费者报(以下简称中消报)在核算各地记者站发行收入时,扣除给记者站的奖励等费用,造成少计发行收入1963.59万元。

  12.至2014年底,所属中消报将报纸征订款、应付其下属企业款项等3091.36万元在往来科目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13.至2015年3月底,所属商标局于2012年6月竣工的商标档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该项目实际投资超概算2590.23万元。

  14.2012年5月,所属商标局在未履行报批手续和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违规处置原值70万元的变压器及配套设施,未取得处置收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15.至2014年底,工商总局及所属中消协有关信息系统投资1214.28万元未纳入资产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报人数获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退回多报资金,规范部门预算编报;对虚报项目经费预算问题,要求收回多支付款项,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年度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对虚列支出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年度决算(草案);对项目资金未纳入结余资金管理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清理补报财政部,并根据财政部审核意见处置;对超标准支付预算资金及购置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将多支付款项追回并归还原渠道,相关资产纳入本单位统一核算与管理,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年度决算(草案);对无预算安排出国(境)支出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对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等问题,要求规范公车管理,退还占用车辆,严格经费开支;对由下属单位承担会议费问题,要求归还相关费用,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严格按照会议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对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违规收取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服务费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停止收费;对未经批准组织行业评奖向企业收费问题,要求规范评比表彰项目,确需保留的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利用工商总局信息系统违规收费发放人员劳务费问题,要求立即停止收费,收回违规发放的劳务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收取《商标公告》征订款问题,要求停止收取;对超标准发放稿酬问题,要求退还超标准领取的稿酬;对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要求退回有关违规所得;对样品未进行出入库登记管理的问题,要求健全经济事项核算手续;对财务原始凭证不真实问题,要求查清资金真实用途,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未经审批开展等级认定等业务的问题,要求撤销相关文件;对少计报纸发行收入问题,要求予以补记;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对违规处置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要求追查相关资产处置情况,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信息系统及软件升级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组织清理后记入资产。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商总局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开支范围,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事项的管理,加强项目预算编报与预算执行绩效考核的衔接;切实加强所属单位监管,规范所属社团组织的涉企收费行为,督促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的资源整合和统筹规划,加强软件类资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工商总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工商总局在申报2015年预算时已按照实有人数申报人员经费;将购置的18.56万元电脑纳入单位法定账簿统一核算;所属商标协会有关人员已退回兼职取得的酬金1.02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工商总局向社会公告。

【编辑:孙静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