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副区长出庭应诉 “民告官”见“官”成常态
【解说】7月1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管理纠纷案,被上诉人为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等。开庭当天,呈贡区一位副区长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民告官”见“官”逐渐成为常态。
昆明一副区长出庭应诉 “民告官”见“官”成常态
【解说】7月1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管理纠纷案,被上诉人为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等。开庭当天,呈贡区一位副区长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民告官”见“官”逐渐成为常态。
【解说】《行政诉讼法》被视为“民告官”的法律,自实施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亮点之一就是“民告官”要“见官”。其实,早在5年前,昆明市就全面施行《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推动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但该制度运行至今出现了一定的疲态,普通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不高,民告官不见官成了行政诉讼实践中的一个尴尬。昆明中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的民告官案件中,“不见官”问题较突出,全年法定代表人出庭案件共32件,仅占一审审结案件数的13.01%。但随着新法的实施,“民告官”见“官”将成为常态。
【同期】(云南天外有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强)行政首长来出庭,我们认为体现了政府对行政诉讼的一个重视性,也注重一个民告官的一个注重性,实际上原来大家感觉到民告官官不理这样一个情况不能再出现。
【解说】在以往的行政诉讼案中,大多数情况下,站在被告席上的只有行政机关代理人的律师,他们不熟悉具体情况,遇到法院调解时,也不能当场拍板,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也让起诉方怨声载道。对此,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认为,“民告官”见“官”,对化解矛盾,调节纠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同期】(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文杰)作为政府官员的话,也可以直接的去面对这些矛盾,也了解这些矛盾产生的原因,也方便他们下一步的话,更好地去处理这些问题,从另外一案方面来看的话,作为相关的行政首长他出庭应诉,他也可以去学习、用法、懂法。
【解说】王强认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强化了行政首长们的法制意识,有助于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减少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同期】(云南天外有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强)第一块我们认为作为行政首长,他是支起相应于我们行政诉讼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漏洞进行相应地填补,第二一块就是在他以后的主管工作中,会对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一个加强,并且进行相应地配比,并且不断地提高。
【解说】孙文杰说,除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外,还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让行政与法律顾问相结合,预防违法情况的出现。
【同期】(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文杰)政府的话,一方面学法用法懂法,另外一方面的话,借助律师这样一个外脑,来担任它的法律顾问,对政府的话,相关人员的话,开展相关的法律培训,对相关的重大合同,重大的项目,重大的招商引资活动有律师的话参与进来。
【解说】孙文杰希望,行政首长在出庭应诉时,也可以处理相关的实际事务,与代理律师一起依法运用协调方式处理行政纠纷,提高纠纷实质性化解效果。
记者 杨华伟 昆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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