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谣“立二拆四”向网民和记者道歉 法官解释判刑依据
【解说】11月18日,“僧人后海船震”、“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奥运”等网络事件的幕后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四被告均被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杨秀宇一审获刑四年,罚金十五万元;其两公司各被判处罚金50万元和20万元;员工卢梅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杨秀宇在庭后接受采访时向网民和媒体记者道歉。
网络大谣“立二拆四”向网民和记者道歉 法官解释判刑依据
【解说】11月18日,“僧人后海船震”、“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奥运”等网络事件的幕后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四被告均被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杨秀宇一审获刑四年,罚金十五万元;其两公司各被判处罚金50万元和20万元;员工卢梅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杨秀宇在庭后接受采访时向网民和媒体记者道歉。
【同期声】被告人 杨秀宇
我策划的网络上的一些虚拟故事
实际上网民和媒体记者信以为真
在这里面向网民和媒体记者表示道歉
【解说】杨秀宇称之前没有意识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在被关押期间自己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自己给家庭带来了伤害,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同期声】被告人 杨秀宇
这四年对我来说
还是一个比较大的打击
因为我的孩子很小 只有一岁多
母亲七十多岁了
对我来说这是我人生中一个很大的教训
我希望大家能够以我为戒
通过我这个案子大家能够有一个反思
尤其是给互联网
也给所有的媒体记者
带来一个清澈的新闻空间
【解说】本案的主审法官在宣判后向媒体记者具体解释了本案的判决依据。
【同期声】审判长 贾丽英
我们依照的主要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关于非法经营罪的有关规定
同时适用了最高人民法院
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互联网上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相关规定内容
主要是依据这些来判处的刑罚
【解说】贾丽英说,根据最高检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偿提供删除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有偿地提供发布服务的,情节严重,即构成本罪。司法解释中关于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情节严重做出了明确的数额规定。
贾丽英表示,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对于公民在网络中依法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予以保障,但广大网民在表达意愿的同时不能触及法律的底线,尤其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期声】审判长 贾丽英
同时应该提醒广大网民
一方面咱们应该自觉地规范上网行为
文明上网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
加强对互联网上各种信息的辨别能力
做到不造谣 不信谣 不传谣
共同来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解说】杨秀宇等非法经营案已于2014年8月14日开庭审理,当时检方对杨秀宇的起诉书中共涉及7起指控事实,杨秀宇涉嫌策划炒作数起网络新闻事件,其中就包括网络上流传甚广的“干爹888万带我包机伦敦看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等事件。
记者王鑫 康登淋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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