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签署新CEPA协议 对香港服务业开放度将达95%
【解说】12月18日,在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中联办副主任仇鸿、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见证下,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商务部副部长高燕,在香港签署了《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
内地与香港签署新CEPA协议 对香港服务业开放度将达95%
【解说】12月18日,在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中联办副主任仇鸿、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见证下,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商务部副部长高燕,在香港签署了《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
该《协议》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也就是CEPA框架下签署的新协议,也是内地首份参照国际标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制定的自由贸易协议。
【同期】(香港财政司司长 曾俊华)
协议在各领域的深度和广度都超越了广东以往的“先行先试”措施,有助港商在广泛的服务领域开发广东市场,并深化粤港两地服务贸易合作,提升两地服务业的竞争力。
【解说】曾俊华指出,与以往CEPA和不同的补充协议以正面清单的形式不同,本次协议在广东对香港服务提供者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列出不包括在内的项目,就是说除了清单上列出的例外措施,香港服务提供者都得以享受国民待遇。
本次协议开放的深度和广度都超出以往的CEPA措施。在广度上,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已经开放了153个服务分部门,占WTO服务部门分类的95.6%;在深度上,负面清单覆盖了130多个服务分部门,而内地在其中约一半的分部门对香港实行国民待遇。协议同时将提高投资便利化的水平。
具体开放措施中,包括香港律师事务所可以在广东省前海、南沙、横琴试点与内地以合伙方式经营,取消了广东省设立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需满足的最低开业年限和盈利要求等。
【同期】(中国商务部副部长 高燕)
希望香港业界充分利用政策空间,紧紧抓住内地在广东率先与香港基本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契机,把握机遇,不断拓展业务,全面推动内地与香港的交流合作。
记者 吴冠雄 香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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