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发表政改方案 议员指亮点多应支持
【解说】4月22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就广受关注的提名委员会的构成及产生办法、提名程序等问题,香港特区政府提出,将提名委员会作为一个机构,整体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程序分为“委员推荐”和“委员会提名”两个阶段。
香港政府发表政改方案 议员指亮点多应支持
【解说】4月22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就广受关注的提名委员会的构成及产生办法、提名程序等问题,香港特区政府提出,将提名委员会作为一个机构,整体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程序分为“委员推荐”和“委员会提名”两个阶段。
在“委员推荐”阶段,特区政府建议,获得120名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个人身分记名联合推荐,即可成为行政长官参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推荐一名参选人,每名参选人可获得的委员推荐数目上限为240名。这代表,制度可容许最少有五个,和最多有十个参选名额。
【同期】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 林郑月娥
在委员推荐阶段,我们认为可采取一个较现时须获得选举委员会150名委员联合提名为低的推荐门坎,以鼓励更多有志之士可以成为参选人,但参选人数目不应太多,以免对市民大众造成混淆,以及确保参选过程能有效和有秩序地进行。
【解说】在“委员会提名”阶段,特区政府建议,提名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产生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特区政府就提名程序,提出四种不同的投票程序,包括“一人三票”、“一人二至三票”、“一人最多三票”及“逐一表决”,以供考虑。
当天,对于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 41名立法会议员发表联合声明,表示支持。香港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认为,方案有好几个亮点,包括提名程序中的“逐一表决”方案等。
【同期】香港立法会议员 叶刘淑仪
可以五至十个候选人获推荐入闸。有五至十个。也就是说,1200人的(提名)委员会,有1万2千张票。票源多了好多。到提名的时候,用暗票,不记名投票,采用方法是,approval voting, 就是逐一投票,也就是每个提委,投两至最高十票。
有利香港选到一位,理性温和,选到几位理性温和的候选人,去普选特首。所以很值得我们支持。甚至适合不同政见,不同背景的人士,参加行政长官的普选。
吴冠雄 闫宇赫 韩馥檀 香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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