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刘世锦: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政府重新定位(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4月25日 09:05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以市场化取向配置农村土地

  中国证券报:有观点认为“城镇化”像是一场博弈:一方是凭借强大资本实力“觊觎”廉价土地已久的“利益阶层”;另一方则是想通过“土地换身份”来实现城市梦的农民。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刘世锦:土地是中国城镇化挑战的核心,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国家、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和产权不够明晰,导致城镇化进程中利益分配不合理且不确定。

  改革的关键是通过以下方法进一步完善现行土地制度。将中央“长久不变”的政策法律化,并在法律上明确土地承包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抵押和遗赠等各项权利。通过签署书面租约、建立土地所有权登记和土地交易记录体系等方式,更好地保护农民土地权利。遵循统一的规则、标准和程序建立全部土地的登记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一套统一且适用所有土地类型的土地分类标准。

  在强化土地产权的同时,必须进行集体所有制改革,在法律上界定所有集体资产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确集体成员身份的含义以及获取或终止集体成员身份的条件,赋予集体资产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有偿退出、抵押担保及遗赠、继承等权利。明确界定政府行使土地征收权时的“公共利益”,将农村土地征收与城市国有土地征收原则和标准统一起来,消除土地权益法律二元性造成的对农民的歧视。借鉴土地价值捕获的国际经验,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留用一定比例用地用于发展非农产业。

  应以更为市场化的方式配置农村土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具有平等进入市场的权利,对已经进入城市土地市场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分类处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依法进行管理。将城中村整合到正式的城市发展进程中,使城市周边地区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城市总体规划框架内进行城市商业和住宅建设。完善城市土地市场,将比重过高的工业用地转化为城市服务业和住宅用地。提高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将政府手中部分土地以及整合城中村的土地用于增加低收入阶层住房的供给。

【编辑:曾会生】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