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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深圳交警修改处罚条例 酒驾同车人将被罚款百元(3)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7月10日 15:38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深圳晚报相关报道

  深圳交警公开征求两个条例修订意见建议

  酒驾特定同车人罚100元

  晚上和家人一起去酒吧Happy,路遇交警查车,如果自己酒驾,车上其他人也会受到处罚;自愿申请停驶,置换免除500元以下处罚……即日起,市公安局交警局针对酒驾特定同车人处罚、故意“龟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向市民征求意见。

  今年以来,深圳交警开展了“法治通城行动”。实际执法过程中,交警部门遇到了“法律瓶颈”。为此,交警部门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称“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称“管理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市民群众可继续通过下列方式踊跃参与,积极发表观点、建言献策(查询具体内容,请登录www.stc.gov.cn。)

  1.邮寄地址: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市公安交警局法制科816室(邮编:518000)

  2.电子邮箱:jiaojingfzk@163.com

  3.联系电话(传真):83162822(工作时间)

  4.新浪微博:@深圳交警、@深圳交警政秘处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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